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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主委:《數位中介法》無法取得社會共識 明年暫不推!

    2022-12-01 12:06 / 作者 戴嘉芬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日)舉辦「我國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專題報告及相關備詢,會中有立委極度關切《數位中介服務法》到底要不要續推?對此,NCC主委陳耀祥明確表示,無法取得社會共識的法令,就不會繼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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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和NCC主委陳耀祥今1日)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和備詢。陳耀祥表示,《數位中介法》不會繼續推動立法。廖瑞祥攝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有媒體披露明年的立法程序仍舊包括《數位中介服務法》,他詢問這項法案是否仍在立法規畫內?陳耀祥則表示,現在目的並非要推此法案,而是要做好「社會溝通」。若完成社會溝通,就會繼續討論要不要立法?如何立法?是要立一個專法?還是分散立法?這些都可以討論。目前依NCC規劃,明年是不可能有相關立法。因為單是對於整個社會的調查溝通,以及多元利害關係人建立,就至少花上半年以上時間。法律必須基於社會共識,如果社會沒有共識,就不能強推任何法令。



    立委洪孟楷繼續追問,即使明年不推,未來還是有機會推?數位部長唐鳳則表示,在網路上有多方利害關係人,除非大家有共識,不然,不管甚麼樣的法案都沒辦法執行。



    NCC曾於在8月舉辦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邀請通傳業者、公協會、學者以及網路服務供應商說明,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台服務業者,包括LINE台灣、Dcard、批踢踢實業坊等平台業者。大多數業者均表達新法不應箝制言論自由的立場,PTT代表更直言,新法若要納管非營利組織的批踢踢實業坊,就等於命令PTT關站相去不遠。



    國內三大數位產業協會包括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亦曾於發出聯合聲明,一致認為《數位中介服務法》影響範圍極大,對納管對象與行為定義模糊,倉促上路將使所有數位服務業者無所適從,更恐將面臨限縮網路言論自由,破壞網路使用者與業者間的信任機制,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數位發展恐受限制,使業者喪失國際競爭力。協會認為新法應以數位發展為目的,建請暫緩立法勿倉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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