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強震、芮氏規模6.8地震造成花東地區嚴重災損。為此公路總局宣布了0918地震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的照顧措施。
受災的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包含:
●「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
●「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
●「車輛定期檢驗」
●「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
●「職業駕駛執照審驗」
以上監理事宜,都可以展延至112年3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另外,因為地震導致車輛受損需要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一樣可以在112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公路總局也提醒,如果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