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計程車胡姓司機今年初載著劉姓、黃姓2名男子前往新北市新店區,黃男痛毆劉男並將對方拖下車後離去。檢方起訴黃男時,發現胡男也對劉男棄之不理,另依遺棄罪起訴胡男。
檢方調查,67歲劉姓、65歲黃姓男子今年1月3日晚間與友人到新店區一家卡拉OK店聚餐喝酒,劉、黃當天深夜與另名友人搭乘胡男駕駛的多元計程車回家,友人先在中途下車,接著到劉男新店山上住處。
檢方查出,黃男不滿因多元計程車載送他們上山要多付車資新台幣600元,要求劉男分攤車資,2人在車上大吵,黃男痛毆劉男並將對方拖下車,棄置在劉男居住的社區旁馬路,隨即搭乘原車返回中和住處。
劉男約半小時後被發現時已無意識、滿口血漬,經社區保全報警,但救護人員到場時劉男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不治死亡。檢警循線逮捕黃男,依傷害致死罪起訴。
劉男的子女認為,胡男全程目睹卻未施援手,提告遺棄致死罪。胡男辯稱,他當時聽到劉、黃爭吵、肢體衝突,但不清楚劉男被拖下車時的狀況,自己只是載客,不會多管閒事。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胡男當時駕車離開時,為避免輾壓到劉男,還下車挪移劉男身體,可見知悉劉男已無意識,違背救助義務,但劉男的死亡與胡男遺棄無因果關係,不構成遺棄致死,依遺棄罪起訴胡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