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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罩鬆綁!19日起戶外工作與騎車「免罩」 今本土2萬6779例、死亡重症創新低

    2022-07-19 15:10 / 作者 陳毅龍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公布新冠肺炎(COVID-19)案例,本土2萬6779例、367例境外移入,中重症75,另新增37例死亡,其中死亡與中重症數雙創2個月新低。另外,指揮中心也開放志工、傳教、弘法、研習、國際交流渡假打工(青年交流)外籍人士來台事由。防疫政策方面,王必勝也宣布,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



    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之26,779例本土病例,12,476例男性,14,289例女性,14例調查中;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90多歲以上。另外,今日新增37例本土病例死亡個案,為23例男性、14例女性,年齡介於20多歲至90多歲以上。



    死亡37中重症75雙創新低 20多歲男確診罹「毛毛樣」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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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新增2萬6779例本土個案,與上週二相比有略減趨勢。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長周志浩表示,本周本土病例數依舊持續往下降當中,同時本土確診中重症及死亡數雙創2個月新低。



    不過境外移入的確診數卻來到367例,周志浩解釋,從目前境外移入的增加來看,能知道目前台灣是與國際的感染現狀呈現一致,他推測另一個原因可能與國門放寬單週入境限制人數有關。



    今新增的37位死亡案例,年齡從90多歲至20多歲,另外無新增兒童或少年死亡或重症的病例。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該位20多歲的死者,本身患有神經系統疾病,7月7日在家被發現昏迷不醒,緊急送醫後已無呼吸心跳,且院方檢驗出死者確診新冠肺炎陽性。



    羅一鈞表示,死因診斷有2個,第一為「毛毛樣血管疾病」,他解釋,該疾病是一種罕見疾病,由於血管有多發性毛細管血管增生,因此才命名它為「毛毛樣血管疾病」;第二則為新冠病毒感染。



    放寬外籍人士來台事由 符合這6類者可來台、包括度假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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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起放寬開放外籍人士來台事由。指揮中心提供




    隨著疫苗的研發與施打,各國逐步開放國門。指揮中心也公布最新邊境政策,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副局長周中興表示,指揮中心評估國內疫情醫療量,促進社會及經濟發展及國際必要交流,自7月25日起,針對外籍人士放寬來台事由。



    周中興指出,外籍人士只要是志工、傳教弘法、宗教研習、實習、國際交流、度假打工等,只要備妥文件,皆可向台灣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的簽證來台灣。



    其中「度假打工」的部分,周中興特別指出,所謂的「度假打工」不是單純的觀光,而是有限定對象,指與我國訂有度假打工協定或青年交流協定國民,若符合兩國間訂定度假打工協定(如年齡限制、按照協定,每人一輩子只有一次引用度假打工機會等),若符合條件,才可向駐外館處申請。



    周中興也強調,度假打工不是一般觀光,我國與17個國家有簽訂協定,目前大多數都已經允許我國青年打工機制前往他國,基於平等互惠考量,這次我們也把度假打工列別放入開放是由。他表示,相關策略是循序漸進穩健踏實,指揮中心會按疫情變化滾動檢討,也呼籲民眾儘速疫苗接種,配合防疫檢疫規範來維護國內社區的安全。



    另外,有媒體詢問,本次開放入境的族群,是否包含港澳人員?周中興則表示,目前僅針對持外國護照人士部分。



    至於入境人數是否會再上調?王必勝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午有來指揮中心視導,順便召開擴大防疫會議,會中也有討論到相關問題,原則上會朝該方向進行,但同時也會檢視國際與國內疫情狀況,以及目前的相關資源,穩健地一階段一階段開放。



    鬆綁口罩規定!腳踏車與騎車族、戶外工作者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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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其中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指揮中心提供




    王必勝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7月19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



    王必勝提醒,重點在「空曠處」,換言之「能夠維持與不特定對象的社交距離」才能不用戴口罩。



    另外,有媒體提問「散步、逛街諸如此類的休閒活動在旁邊沒有人的狀況下可以不用戴口罩嗎?」王必勝回應,「我想散步也是一種運動,如果當做運動可以不用帶」,相關規章也寫得很清楚,工作的時候在空曠處是可以不用戴口罩。



    一、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騎機車/腳踏車」為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但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自行開車、騎機車/腳踏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

    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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