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收賄。橋頭地檢署提供
時任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涉貪23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等11罪,重判25年,褫奪公權9年,扣案犯罪所得共2,160萬元沒收。徐漢於宣判前四天也就是19日於屏東萬巒剪斷腳環棄保潛逃,遭通緝,並沒收500萬元保證金。24日晚間最新消息指出,徐漢在台東落網。
橋檢24日晚間說明,徐漢因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橋頭地院裁定具保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期間,於3月19日一審宣判前4日,涉嫌毀損電子監控設備後逃逸。喬檢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指揮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楠梓分局、台東縣政府警察局、海巡署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緝,24日在台東縣金峰鄉緝獲徐漢到案,全案偵辦中。
一審判決顯示,徐漢自2019年起,利用其對採購案之審核,以及對下屬的人事監督管理等權限,多次透過白手套、下屬或自行向廠商索賄,直至2022年1月查獲時為止,共收受現金1,686萬8千元的賄賂,另有473萬2千元的不明財產,合計不法所得高達2,160萬元。
徐漢之前因為羈押期限幾近屆滿,改命具保新臺幣500萬元、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不得騷擾接觸共犯及證人、並配戴電子腳環,固定於每週三、週六晚間以手機自拍上傳科控中心之方式完成電子報到。
徐漢卻在宣判前的3月19日拆卸電子腳環逃逸,橋院拘提未果,3月20日上午11時裁定沒收保證金500萬元後發布通緝。
23日上午10時一審宣判,徐漢因逃跑未到庭聽判,因而另外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嫌,於宣判同時,依職權向橋頭地檢署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