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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山分屍案凶嫌逃死刑/遭死者家屬批「說謊」 高院:能理解情緒

    2022-02-24 10:06 / 作者 吳亭頤

    (中央社23日電)華山草原分屍案死者家屬今天說,高院鑑定人是指凶嫌陳伯謙不可教化,高院卻說謊。高院則指出,能理解家屬得知陳遭判無期定讞的情緒反應,但判決理由是提及陳可矯正治療(有教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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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逃過死刑,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被害高姓女子的父親(圖)23日下午受訪時表示,第一時間得知判決感到非常悲痛,司法已死,沒有公理正義。中央社記者劉建邦攝  111年2月23日




    華山草原分屍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凶嫌陳伯謙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



    死者高姓女子的父親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說,非常悲痛,台灣司法已死,沒有公理正義可言,法院更一審公然說謊,違背法院委託鑑定人報告,鑑定人在法院提到陳伯謙不可教化。



    高院發言人洪于智告訴中央社記者,可以理解死者家屬的情緒反應,也予以尊重;高院更一審於民國110年9月8日宣判當天有公布新聞資料,且刑庭發言人詳盡說明判決理由。



    判決理由提及,陳伯謙行為明顯屬於公政公約所稱「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並致被害人家屬驟失親人之痛,悲憤難當,對被害人家屬形成無可彌補的傷痛、恐懼,且被害人家屬對陳伯謙所為也無法寬恕。



    判決指出,參酌公訴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意見,原本應量處陳伯謙死刑,使他與社會永久隔離,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但是實務上最高法院見解認為,如果考慮選擇科處死刑,應逐一檢視通盤裁量。



    判決理由提及,更一審合議庭委託「台灣司法心理學會」製作心理鑑定報告,以及鑑定證人意見等,經綜合考量認為目前制度上,可以藉由矯正機關施以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生命教育課程等,給陳伯謙矯正治療,因此就他所犯強制性交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部分,僅能選擇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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