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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價近10億!大麻製造主嫌辯稱「救癌末病人」 嘉義地檢求處無期徒刑

    2021-07-23 14:10 / 作者 林昕慧

    葉姓男子被控招募15名同夥,以加盟方式在嘉義縣市33處所栽種大麻,遭檢警查獲價值近新台幣10億元大麻植株2615株,檢方今天起訴,建請量處無期徒刑、處15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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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姓男子被控招募15名同夥,以加盟方式在嘉義縣市33處所栽種大麻。(圖片來源/Elsa Olofsson, CC BY 2.0)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37歲葉男於106年間,取得栽種、培育、收成大麻雌花的關鍵知識、經驗、技術及標準流程後,大量栽種大麻,自創品牌,以每10公克大麻花裝成1罐,販售獲取暴利。



    檢警調查,葉嫌為加速累積財富,遂籌組製造、販賣第二級毒品大麻組織犯罪集團,首創以「加盟」、「一條龍」分工合作、共榮共利模式,招募劉姓男子等友人加入集團。



    參與集團投資人加盟金180萬元交給葉嫌後,由葉嫌負責提供大麻幼苗、購買栽種大麻所需照明設備等物品,以及僱用專業人員安裝等事宜,投資人只要依照葉嫌所指導的栽種技術及SOP流程種植大麻,等到大麻成熟並收取大麻雌花後,葉嫌則保證以每公克至少500元價格收購大麻雌花。



    蔡英俊指出,葉嫌等人分別自106年間起,在嘉義縣市承租民宅共33處,作為大麻種植場,並有專人在大麻種植場澆水、施肥等工作,大麻植株成熟後,也有專人修剪大麻花,以每10公克裝1罐方式,將大麻花裝罐、包裝、封箱,最後由葉嫌載運大麻花至台北某夜店販售。



    檢警於今年3月間查獲葉姓被告等16人在33處所栽種大麻,扣得第二級毒品大麻植株2615株,成品21.7公斤等證物,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承辦檢方考量被告葉男自106年間即開始栽種大麻,直到今年3月被查獲,已售出大麻數量、獲利已無從估算,危害社會治安甚大,且犯後一再狡辯,將所有責任推諉已死亡陳姓男子作為「幽靈抗辯」,對大麻花去向、不法所得、共犯結構堅不吐實。



    檢方認為葉姓被告還以其製造、販毒大麻主要為救治癌末病人,所為基於「佛法」善念為搪塞,毫無反省及悔意,也未繳回不法所得,建請從重量處無期徒刑並科處1500萬元罰金,並請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宣告強制工作3年,以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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