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父親在得知車禍重傷的兒子救不回後,決定讓兒子遺愛人間,以「另一個方式」繼續陪在家人身邊。
「長庚社會公益作伙來」在臉書粉絲團分享了一個器官捐贈的故事,一名男子阿強因嚴重車禍被送到急診,年邁的老父親天天到醫院守著兒子,無時無刻盯著手機,就怕漏接了醫院電話,等待著兒子能康復出院的一絲希望。
然而,阿強的狀況卻沒好轉,醫師告知阿強爸爸「阿強傷勢不佳,可能沒有機會繼續下去了」,阿強爸爸雖然悲傷,卻也希望能為兒子做點有意義的事情,經過思考後,他決定讓阿強遺愛人間,幫助更多的人。
當阿強爸爸顫抖著簽下同意書的那刻,他悲傷說:「阿強是讓我最操心的孩子,再怎麼讓我操心,依然是我最愛的心肝寶貝兒子,做這個決定相信阿強也會支持」。
動刀前,社工師詢問阿強爸爸:「爸爸,有什麼話要跟阿強說,讓他安心、讓他勇敢接受手術?」阿強爸爸走到兒子身旁,握起阿強的手,靠近臉頰說:「兒子,爸爸要放手了,哩愛勇敢,愛乖喔。」
最後,阿強完成了心、肝、腎、眼角膜、血管等捐贈。而其中剛好有一個器官歸處在阿強的家鄉,阿強爸爸得知後表示,非常感恩緣份讓阿強繼續在家鄉生活,以另一個方式生活在熟悉的地方,陪在家人身邊,繼續下一段故事。
指一個人完成個人意願的簽署或家屬的同意,將其可用的器官或組織,無償捐贈給需要的病患,以幫助其恢復健康,改善生活品質。
簽署管道如下:
(1)透過「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網站、「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網站線上簽署,並列印同意書,親筆簽名後掛號寄回
(2)到全國各醫院、衛生所、健保署等服務窗口索取同意書填寫郵寄
(3)免費諮詢電話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0800-091-066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0800-888-067
※並不是每位簽署人都有機會捐贈器官,「器官捐贈」係遭意外造成腦死狀態(占所有死亡人數1%),醫院仍會徵求兩位近親家屬之書面同意書,且須經兩次腦死判定,方能完成捐贈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