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傳出謝淑薇弟弟謝政鵬因姊姊金錢遭竊,擁有姊姊家中鑰匙的他,因此收到了「警局通知書」,原本預計在法國有賽事的他不得不取消比賽。究竟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收到警局通知書呢?收到了又該怎麼辦呢?
日前謝政鵬在粉絲專頁爆出遭姐姐謝淑薇指控偷竊,收到警局通知書。(圖片來源/謝淑薇、謝政鵬粉絲專頁)
通常人們在收到警局通知書的當下,想的可能是「我犯了什麼法嗎?一定要去嗎?我是被當成犯人了嗎?」
其實,只要你是某個案件的嫌疑人、證人、關係人、告訴人或被害人,都有可能收到警局通知書,寄出通知書就是警察局需要你來做筆錄,有可能是他懷疑你可能犯了某個罪;或者是有犯罪事件,需要你來做證人、提出證詞。
不少人收到警局通知書,可能覺得莫名其妙,我又沒犯罪,幹嘛要去?給你一個忠告:就算你覺得自己沒犯什麼罪,還是要認真看待這個通知書,因為如果你無正當理由未到,通常還是會再發第二次、第三次,如果你持續未到,警方有可能就會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拘票和警局通知書不同,前者可以讓警察到你家將你強行帶走,拘提到案。這樣的情形光想就覺得很可怕,相信大家都不想要走到這一步。不過,如果你有正當的理由無法到案,只要和該警局協調請假或改期,警局就不會隨意核發拘票。
所以在謝政鵬的案例中,他原本預計隔年要參加法國兩周的比賽,卻收到了警局通知書,他其實可以和警局協調請假或改期,不一定真的要取消掉比賽。
如果無正當理由不到案又會如何呢?有些人就是覺得自己做事光明正大,根本沒犯什麼罪,所以索性就不予理會。其實,檢察官如果因此收到了警局的拘票申請,也是會看你這個人有沒有嫌疑,如果他認為你沒有嫌疑,或沒必要到案,就不會開拘票;但如果檢察官判斷你仍然有到案說明的必要時,就還是會開拘票,讓警察有正當理由直接找上門來,強制帶你到案。
謝政鵬於粉絲專頁貼出的警局通知書。(圖片來源/謝政鵬粉絲專頁)
所以建議,當收到警局通知書時,先不要慌張,但建議不要置之不理。請一定要請律師隨行到案,以確保權益不會受損。
而收到通知書之後,首先需要確認幾點:
第一,確認你的基本資料是否正確,例如姓名、地址、出生年月日和性別等等,因為也曾出現過警察不小心開錯通知書,所以一定要確認這是自己的。
第二,查看案由,案由便是警察將你通知到案的理由,例如懷疑你觸犯什麼罪、或是需要你針對某事件作證等等,前者警察會告知你確切的涉案事實,如妨害名譽、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等。看清楚案由是為了讓你可以明確知道屆時筆錄可能會詢問到的問題,讓你事前做準備。
當然也會有警局為了便宜行事,或者基於各式各樣的理由,而將案由寫得過於模糊,例如只寫「刑事案件」等,讓有些收到通知書的人滿頭問號,這也是為何強烈建議你一定要請律師隨行的理由。
最後,要檢查這個通知書是否有簽名,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1-1條規定,通知書需要有司法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否則就有違法疑慮。
最後確認好上面幾個注意事項之後,請帶著你的律師,一同前往警局吧!到了警局之後,警察會開始做筆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0-1條規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所以請一定要注意警察是否有全程錄音。
另外,警察有義務宣告你的權利,其中最重要的是緘默權和請律師的權利,警察需要說出「你現在有權保持緘默……」、「你可以請律師」,同時更要清楚說明你的犯罪嫌疑。這些不僅是你的權利,更是警察的告知義務,如果警察未做到這些,這段詢問過程就是違法的。
最後一點,當你做完筆錄之後,請一定、一定要再次確認筆錄內容,是否和你原先表達的意義有所不同,同時也需要謹慎回答,因為檢察官和法官很可能在審判過程中因為你的說法和原先的筆錄有所出入,就認定你說謊,而有些比較差勁的警察,則會你說一套,但筆錄寫的卻是另一套。
過去引發巨大爭議的死刑案或重大刑案,大多涉及了上述警察不當筆錄、未宣讀相關權利、甚至未錄音等問題,這些都可能是被告因為法律知識獲得不充分而造成的權益受損。
所以強烈建議,收到警局通知單之後一定要請律師隨行,確保自己的權利不會受損,且不要因為覺得自己沒有做壞事就不予理會,才能避免日後更多的問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