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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艾德觀點|當網路公審成為一種手段,我們究竟傷害了誰?

    2020-04-28 14:09 / 作者 林艾德

    我可能是唯一一個年過40,卻不想回到22歲的人。


    這是陸文斯基(Monica Lewinsky )在5年前一場TED演講時說的話,事過境遷後,當時她與台下的觀眾們一起發出了笑聲。台灣可能比較少人記得陸文斯基這個名字,但若是1998年時你已經會看新聞,那你肯定見過她的臉,因為她就是美國總統柯林頓性醜聞的女主角,當她在網路上被公開羞辱、貼上蕩婦標籤時,只有22歲。

    陸文斯基在TED演說時動情落淚。(圖片來源/TED)

    近年來,這種公開羞辱已經成為一種商業模式,群眾越喜歡這種公開羞辱,這些羞辱就越值錢。之前許志安在計程車上接吻的影片,據聞是以超過150萬的代價賣給媒體,而媒體願意買,是因為大眾點閱換算成的廣告收入,可以遠遠超過購買這個醜聞的代價,我們花在關心這些名人私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會被換算成錢,進而助長這種風氣。



    這種風氣會進一步形成一種公開羞辱的文化,尤其在社群媒體興起後,已經不只是名人會遭受到這樣的待遇。現在,網路上處處充斥著朋友或是情侶分手後的挾怨報復,全都是以對方的私生活作為賣點,這些行為多數並不違法,只是違反了大眾的道德觀點,有時候我們難以判斷其真實性(匿名謠言),有時候那甚至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性愛影片),但都足以達到公開羞辱的目的。



    就在陸文斯基這場演講後不久,台灣藝人楊又穎就因為網路的公開羞辱而選擇輕生,當時台灣也掀起一股反網路霸凌的風潮,但沒多久我們就發現,台灣人反對的並不是網路霸凌或是網路公審,我們反對的是欺壓弱勢跟無辜者,所以當網路公審發生在其他看起來不像弱勢的人身上,我們就像聞到血腥味的鯊魚一樣,再次撲向獵物。



    可是,在楊又穎輕生前,有多少人願意去理解、同理或是關懷她?又有多少人去阻止爆料者跟鄉民們進行網路公審?沒有,多數人只是跟著爆料者看熱鬧,因為電腦前的我們不會知道一個人到底是不是弱勢或無辜,只有在她離開後我們才會明白自己的錯誤,但那已經太遲了。

    鄧惠文醫師因對羅志祥分手事件逆風發文,招致大量網友出征、掀底,目前臉書關閉中。(圖片來源/鄧惠文X綠黨Facebook)

    當網路公審成為一種可以接受的手段,我們永遠不會知道,究竟我們的公審是伸張正義還是霸凌;當網路公審成為可以接受的手段,它會發生在一個40歲、濫用權勢的男人身上,也會發生在一個22歲、不經世故的女孩身上;一個有錢又有人際關係支持的成功藝人,在網路公審後,即使演藝事業受到傷害,還是可以繼續優渥的人生,但一個沒錢又缺乏被理解機會的小模,可能從此再也無法振作,乃至於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當中,也許真的有幾次,我們成功教訓了那些活該的人,但更多時候,我們那些傷人的話就像病毒會自行選擇宿主,有權勢的人可以避開或撐過去,反而變成那些社會上最弱勢的族群永遠擺脫不了的傷痛烙印。


    羞辱無法生存在充滿同理心的環境。


    這是陸文斯基演講的結語,也是5年前她希望透過自身經驗,透過每個人更富同理心的留言來改變網路環境的開始。



    同理心說來如此簡單,也是我們每個人都擁有的能力,但某些時刻我們總會選擇遺忘它的存在,每每憤恨地舉著公義大旗出征,最終卻也傷害到那些我們最想保護的人。

    作者:林艾德 文章出處:方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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