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多篇媒體報導,台灣美國商會會長海爾發表公開信函,提到建議川普買下台灣,或者是給與自由貿易或特殊移民身分,海爾認為,「根據國際法,美國在二戰中擊敗日本,對台灣擁有合法的主張,日本當時控制台灣,並將在該地區征服的所有領土割讓給美國和盟國,但是當時的尼克森總統在1972年對採取開放政策,透過同意『一個中國』政策來安撫中方,該政策規定台灣不是與中國分離的國家。」
這段說法充滿各種錯誤,完全不是根據國際法原則,而是一個刻意被杜撰的說法。
多家媒體不經查證言論內容即刊登,恐成為幫兇。(圖片來源/截圖自google新聞)
首先日本在二戰後,第一次以有效條約變更領土主權,是根據1952年4月28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舊金山和約》並沒有將台灣與澎湖主權交由任何國家的主張,而是放棄台澎領土主權,自此使台澎領土進入主權未定的狀態,一直到現今。
這個作法的目的,是使台澎地區無法被主張屬於中國法人格下的內戰,以便於美軍支援台海,藉此保存中華民國政府在台澎地區行使治權,作為冷戰時期美軍的後勤基地。
「尼克森總統在1972年對採取開放政策,透過同意『一個中國』政策」這段更是荒謬至極,美國內部的政策法案,在法律位階上僅屬於美國的國內法,與國際法根本不是同個領域,充其量只能呈現當時美國對外的立場,無法改變國際法上的領土隸屬。退一萬步而論,美國當時也沒有同意「一個中國」政策,美國一直以來,僅對中共提出的「一個中國」政策,皆是使用認知、理解等不具有同意意涵的英文詞彙。
日本國會眾議院外務委員會議錄記載,外務政務次官親自回答議員,台澎主權未定。(圖片來源/日本外務委員會議錄第二十八號)
重點來了,這個尼爾‧海爾(Neil Hare)是誰呢?
他是台灣民政府組織在華盛頓登記的遊說人,而台灣民政府(英文:Taiwan Civil Government ),是林志昇夫婦成立的一個主張台灣法理地位屬於日屬美佔的詐騙組織,以購買法理課程、美國遊說行程、日本謁靈、天皇祝壽、假車牌、假身分證等各式名目,誆騙深綠立場的老人,受害者達上百人,不法金額高達近十億,包含林志昇夫婦在內相關共犯6人,已被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現今審理中。
同時經外交部向美國相關單位查證,美方回覆外交部,台灣民政府只是以政治話術包裝的經濟犯罪,外國媒體也多次報導尼爾‧海爾(Neil Hare)和這個組織的關聯性。
Neil Hare遭國外記者質疑為什麼會幫犯罪組織遊說時,沉默拒絕給予回應,並且以客戶隱私為由,拒絕提供相關資訊。(圖片來源/Heritage Foundation)
筆者曾經與部分受害者有所聯繫,就部分受害者表示,林志昇妻子並非元配,而是開始著手詐騙犯罪後,另外迎娶的中國籍配偶。且因為受害者購買過相關詐騙的旅遊行程,跟夫婦二人有近距離接觸,意外發現林志昇妻子,常有職業軍人會有的舉止,包括走路不自覺的踢正步,過於不自然的端坐,嚴重懷疑其妻有解放軍背景。
筆者認為台灣美國商會會長海爾,發表公開信函的相關報導和台灣民政府的相關作為,極有可能是學者沈伯洋所提到的,中國對台資訊戰的一環,以激進和詐騙的手段,造成台灣內部矛盾,同時刻意的使人誤解台灣法理地位,並且在其中試圖宣揚一中政策的可信度和抹黑台派執政當局,不得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