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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宅血案40年》安插線人、竊聽、監視,兇嫌仍全身而退!促轉會:「不排除威權統治當局涉案嫌疑」

    2020-02-19 09:35 / 作者 洪采姍

    民國69年2月28日上午,林義雄的妻子方素敏為了旁聽美麗島案調查庭,前往景美軍法處。中午時分,位於臺北市信義路三段31巷16號的林宅遭侵入,兇嫌對林義雄的母親及三位女兒行兇,造成三死一重傷的慘劇,震驚臺灣社會。林宅血案發生迄今歷經多次調查,卻遲遲無法突破。


    臺灣社會對於林宅血案的發生,長期存在一種猜測,即此案並非單純的刑事案件,而是「政治謀殺」。更進一步的推論,則指出林宅當時應受嚴密監控,如此案件非尋常人所能為



    由於林宅血案歷次調查皆未能回應「林宅是否受到國家監控」的問題,因此促轉會以「林宅案發前後受監控的情況」為調查重點,藉此進一步探詢,在整起案件發生的過程當中,國家是否知情、介入甚或參與。

    【調查發現一】情治機關對林宅及其親友進行方式多元的監控

    促轉會向國安局、國防部、警政署、調查局等機關調用檔案,發現確實有相關監控紀錄留存



    監控機關至少包括國家安全局、警備總司令部、調查局、憲兵司令部及相關警察機關等,且監控樣態相當多元,包括線人、裝設竊聽器、電話監聽、林宅周邊監視等等。

    【調查發現二】林義雄遭捕後,監控仍持續

    情治機關對林宅實施電話監聽,此點雖已於過往的調查確認,但過去經揭露而成為調查資料的監聽紀錄十分有限,監聽機關與監聽密度亦不明朗。



    高檢署於98年的重啟調查報告中,對情治機關持續監控林宅表示存疑:「命案發生當時,林義雄先生已被羈押達兩個多月,其家屬均為婦孺,則是否仍有對其住宅實施全天候監控之必要,專案小組仍持存疑態度。」



    然而,美麗島人士遭逮捕後,家屬串連國內、外人際網絡推動援救工作,對情治機關而言,掌握各該被告之家屬在大逮捕後的動態亦具偵防價值,因此高檢署的推斷,是在未深入探究當時時空背景的情況下所為



    事實上,促轉會掌握的檔案顯示,在大逮捕之後,監控工作仍持續進行

    【調查發現三】兇案發生當時錄音帶遭銷毀

    林宅血案發生翌日之撥雲專案會議中,發現「兇案發生時在現場有人打電話給金琴西餐廳」,並研判此電話極可能為兇手所打,故高度重視此一情資。



    但促轉會從檔案中追查發現,掌握在國安局手中的林宅血案發生當日之電話監聽錄音帶,竟疑似在案發後遭到銷毀



    ➢ 國安局於69年3月10日的內部簽文記載:「廿八日監控林宅電話之錄音帶已沖掉,為暸解通話情形,刑事局請求准予與負責監聽之同志懇談,以暸解當時情形。」、「擬辦:對刑事局要求與監聽同事面談,及提供廿五至廿八日之監控紀錄,擬同意,為求保密,應僅限曹局長或林副局長二人。」

    【調查發現四】竊聽、監視,兇手仍全身而退

    林宅血案案發前,情治機關對林宅及林義雄家屬、友人確有以線人、電話監聽、裝置竊聽器、跟監以及派人在林宅周邊監視等方式進行監控,並持續至案發當日



    在林宅被嚴密監控的情況下,兇手竟能趁林家僅有稚齡雙胞胎在家之空檔,於光天化日的中午時分侵入林宅行兇,並逗留達80分鐘,然後全身而退。由如是犯罪情節而懷疑監控者與兇手有默契甚至合意,實屬合理。



    以下經由促轉會調查所得悉之事實,也強化了威權統治當局涉入本案的嫌疑:



    (一)撥雲專案人員被刻意屏蔽,無法獲悉包括案發當時之竊聽、電話監聽等監控所得資訊。



    (二)實施監控之情治機關掌握重要電話監聽資料,卻未見其提供撥雲專案小組,任由該專案往錯誤方向進行。更甚者,是竟然銷毀明顯包含重要偵查線索的案發當時電話監聽錄音



    (三)上述行為皆嚴重妨礙撥雲專案之偵查。

    由此可見:威權統治當局涉入本案的嫌疑不容排除



    國安局部分檔案內容因「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須於檔案屆滿五十年後才開放閱覽。促轉會建議國安局等機關,對於已解密檔案的應用限制應限縮到最小範圍,以便利社會使用。



    點此查看完整調查報告



    文字、圖片來源: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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