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歷幾次政黨輪替,已是一個逐漸成熟的民主國家。小英政府上任後力推轉型正義,不僅成立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也成立了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卻也引發了不少爭議。事實上,在戰後的德國、日本、韓國以及南非,都有不少成功處理轉型正義的案例,在在顯示,面對歷史及修復社會的重要性。
轉型正義,到底是什麼?簡而言之,是指新型民主國家如何處理過去政府侵犯人權、集體暴行等形式留下的創傷,以建構一個較為正義與和平的社會。
德國曾經歷過2次轉型正義工程,包括處理二戰前的納粹政權,以及兩德統一前統治東德的共黨政權。德國在戰後,經歷了知名的紐倫堡大審及國內的刑事追訴,以「審判」、「處刑」的方式對待納粹政權的加害者,在行政體系「去納粹化」,除去納粹留下的結構和權力。
而1989年柏林圍牆倒塌後,原本根據兩德統一條約,國安部檔案將封存,此消息引發民眾巨大反彈,國會便成立歷史真相調查委員會,確保當事人隱私,並保存史料、還原真相。
對於德國社會來說,要集體面對納粹屠殺猶太人的這段歷史,以及面對前東德國家安全部進行的恐怖記憶統計,這些過程不僅複雜,而且需要時間。德語形容這種過程叫做「克服過去」(Vergangenheitsbewältigung)。
德國克服過去的方式,就是將當年納粹留下的集中營、東德的情治機構總部、監獄和兩德人民在柏林短暫會親的車站大廳等集權象徵改建成博物館。這些機構讓人們認識極權統治對人民的監控和迫害,並跳脫過往威權形像,變成展示歷史與民主化進程的公共空間,以感性藝術的層面回顧歷史。
位於柏林的史塔西博物館,過去為東德的情報總部。(照片╱maduarte,CC Lisence)
南非自1948年起實施種族隔離政策,白人享有至高的權力地位;直到1994年前總統曼德拉廢除此政策,國會制定「國家團結與和解法」,由塗圖主教出任真相和解委員會主席,強調「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當時委員會舉辦多場聽證會,鼓勵當年迫害黑人的白人加害者出面「坦白」,再給予特赦,與受害者家屬和解。
雖然以特赦為誘因鼓勵加害人出面,讓人質疑人性之惡是否有底線?然而,真相委員會讓受害者公開訴說苦痛,而非在法庭上備受壓力地再現回憶,這種令過去得以被肯認的功能,是真相委員會的一大特色。
電影《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在台灣掀起熱潮,內容改編自真實事件,背景便是在敘述韓國悲痛的歷史-光州民主化運動。光州事件發生在1980年5月18日,當時新軍部發動政變,實施戒嚴,與人民期待的民主化政權違悖;光州市民為了爭取自由與民主,自發性地集結抗議,卻遭受軍部鎮壓。根據統計,光州民主化運動中犧牲的人數高達5,171人。
隨著韓國經濟起飛,人民要求平反光州事件的聲浪越大,各地不斷出現抗爭事件,終於迫使韓國政府向民意投降,開始轉型正義工作,制訂一系列相關法律。1988年成立光州民主化運動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開始調查當時事件鎮壓者的惡行。1990年,韓國政府首度制定「5月18日民主化運動相關者補償法」,為光州事件犧牲者提供補償金。
外界形容為真正「清算平反」的法律,是1995年的「5月18日民主化運動特別法」,這些破壞憲政秩序犯罪者,不適用公訴時效,也就是往後都可以再追訴。此外,當局還將前總統全斗煥及盧泰愚等5月18日事件首謀者,處以「叛亂、內亂首謀」、「內亂目的殺人」等之罪名。光州事件在法律上終獲平反。
2002年,韓國政府也制定了「5月18日民主有功者禮遇法」,特地將民主化運動過程中犧牲者,定義為「為民主有功者」,恢復這些犧牲者及其家屬的名譽。
外界認為,韓國的轉型正義之所以成功,在於制定保障人權的法律,透過司法實踐保護人民的基本人權,而非只淪為政治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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