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翻攝內政部官網
國道公路警察局某主任被控霸凌,長期言辭羞辱下屬、砸公文、不給報加班等,上任約4年就有12人申請調離職。國道警局今(1/15)表示,去年2度接獲職場霸凌申訴案,經查都不成立。對此,控訴者向媒體大表不滿,認為調查官官相護,「這池水比我們想像得還深」。
據《知新聞》報導,多名警官控訴,這名主任只要心情不好,對下屬就是極盡言語羞辱,像是嘲笑學歷「只有幼稚園能力」,甚至肢體攻擊。其中,一名女科員幾乎天天被罵,包括「你是失能嗎?」、「妳到底是怎麼活的」,甚至把公文撕下揉成紙團,往女科員身上丟。
女科員因此身心受創,多次就診身心科,最後實在壓抑不了,具名申訴。未料,她出席陳述情況時,委員卻覺得是她「個人抗壓性問題」,最終也判定霸凌不成立,讓她徹底失望只好申請調職。
此事被揭露後,國道警局今回應,去年9月接獲科員申訴案,即立成專案小組調查,並將調查結果移交「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議,邀外部委員共同參與審查,依據調查事實及雙方當事人陳述內容,經充分討論,認定被申訴人未有以敵視、討厭、歧視為目的及連續侵害申訴人權利等情事,決議申訴所述職場霸凌事件不成立。
國道警局還說,去年11月也接獲匿名投訴,指該名主任對部屬咆哮,把同事叫進去辦公室大罵,用上對下言語暴力造成員工精神傷害等,經啟動調查,人事室同仁均稱並無投訴事實,為求慎重客觀,仍將全案調查移請「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查,經審議結果職場霸凌事件也不成立。
國道警局強調,由於職場霸凌是人事室主管業務,為了避嫌,調查改由督訓科主導辦理,並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共同參與審查,也指出已適度調整投訴者工作及業務,並呼籲外界理性看待。
不過,控訴員警向《知新聞》表示,調查僅針對現職,並未對調離同仁,現職者會有所顧忌不敢誠實以對;且會議外聘委員只有1、2位,其餘皆是局內各科室主管,認為「官官相護」,「只能說這池水比我們想像得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