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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譙超商店員「X你娘」判無罪 法官:法院不是道德糾察隊

    2024-12-19 10:41 / 作者 林佳鋒
    屏東洪姓男子罵店員髒話,法官判他無罪。示意圖,本報繪製
    一名洪姓男子在屏東超商消費時,不滿店員態度,怒罵「X你娘」,遭店員控告妨害名譽。法院審理後認定,洪男雖言詞粗鄙,但事涉個人修養,如僅因此即構成犯罪,將使法院變成道德糾察隊;考量洪男衛一時發洩情緒,難以認定其言論會對店員名譽造成實質損害,判決洪男無罪。

    根據判決書,去年8月洪男在超商消費時,因不滿店員服務,雙方發生爭執,洪男失控飆罵「愛做不做,態度那麼差,X你娘」,隨後就與同行友人大笑後離去,店員不堪受辱,提告妨害名譽。

    店員表示,當時他在幫其他客人結帳,洪男站在結帳中客人的左後方,點了一杯大杯冰拿鐵,他要洪男稍等,洪男卻嗆「等不了,怎麼樣」,即使同行友人勸阻也無效,洪男再用三字經辱罵店員;洪男則辯稱,是因店員態度不耐煩才口出惡言

    屏東地院審酌後認為,洪男言論雖然粗鄙不堪,仍未構成妨害名譽罪,妨害名譽並非「髒話罪」,如認為僅因所用言詞之不雅、不當,即構成犯罪,恐使法院淪為語言、道德糾察隊,過度介入干涉被告個人修養或言行品味,更已遠離妨害名譽罪保護範圍。

    法官表示,洪男的髒話固然含有輕蔑之意,可能讓店員感到難堪,但這屬「名譽感情」部分,且洪男的行為是短暫言語攻擊,非反覆、持續的謾罵,再加上見證者有限,也沒有透過文字記錄,難以認定對店員的社會名譽及人格產生重大減損,因此判決洪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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