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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彥翔「縱火燒死8至親」逃死!家屬哭吼:不能接受

    2024-12-11 13:19 / 作者 綜合中心
    陳彥翔已故大嫂的媽媽今天以被害家屬身分聽判,號啕大哭痛批二審判決草菅人命。侯柏青攝
    陳彥翔在2022年犯下「新竹輪胎行縱火案」,一舉奪走妻兒、媽媽、妹妹及嫂嫂母女等8名至親性命,一審判處死刑,今天(12/11)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於二審判決結果,被燒死的大嫂母親在庭外哭喊「不能接受」,痛訴法官形同「在千瘡百孔的傷口上再插一把刀」,家屬也批評廢死是錯誤的決定,今日她們的痛苦將會成為別人明日的傷痛。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定死刑「部分合憲」,但僅適用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情形,且應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台灣高等法院今宣判「新竹輪胎行縱火案」二審結果,依據4大理由下修刑度,除認定他符合「自首」,也考量他當時懊悔自責,還向警員借槍想自盡,認定他不是只顧減刑「狡黠陰暴」之人,因此予以減刑;合議庭也認為,陳彥翔是想和父母同歸於盡,對無辜妻兒等人是未必故意,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彥翔二審逃死,被燒死的大嫂母親林雪紅,今日到庭聽判後向媒體哭訴,直言她實在無法相信,這樣草菅人命的判決,這樣辜負八條人命的判決,竟然會發生在重視人權的台灣司法。」她質問法官:「怎麼可以做出這種判決?你對得起我們嗎?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還有我可愛的孫女,就這樣走了,我真的沒辦法接受這樣的判決。」

    林雪紅直言,大法官已經明確指出死刑合憲,「難道這種殺死至親骨肉、連幼童都不放過的滅門慘案,不正是死刑存在的意義嗎?死刑本來就有嚇阻犯罪的作用,如果連這樣冷血、殘忍的犯行都能免死,那請問什麼樣的案件才該判死刑?」她並質疑廢死的政策,「不要讓我今天所承受的痛苦,變成別人明日的傷痛,這是共業!廢死是共業!」

    至於遭陳彥翔燒死的妻子,有兩名姐姐也聆聽宣判,她們在聽判後也哭訴不能接受無期徒刑的判決結果,嚴厲批評廢除死刑是錯誤的政策,「我們的痛執政者都不會懂,憑什麼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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