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林麗真。讀者提供
網紅貴婦奈奈(蘇陳端)與男友黃博健、男友父黃立雄涉「杏立博全」10億吸金詐欺案,男友母黃林麗真雖未涉案,卻與丈夫黃立雄等人一同潛逃加拿大直到上月3日才返台,她又遭控藉蓋廟名義,向陳姓男子借款400萬元卻拿錢去投資,最後因未到案遭通緝,上月才赴士林地檢署歸案,訊後被命限制出境、出海,全案今偵結,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據悉,黃林麗真身為福智佛教團體成員,13年前2011年8月間向陳男聲稱要為佛教團體接班上師在台建造住處而需資金,借款400萬元,並要求把錢匯到另一個兒子黃博鴻的帳戶內,陳男多年後得知這筆錢被用作個人投資,驚覺受騙,憤而提告母子兩人詐欺。
黃博鴻到案承認用400萬元進行個人投資,但否認詐欺犯行,聲稱當時母親跟他說這筆錢是建廟基金,先匯進他的帳戶,但不會立刻用到,所以他找陳男商量,詢問錢可否先借他進行投資,陳男同意,稱只要付利息就好,他才開立支票給陳男,其中4紙利息支票均有兌現。
黃博鴻解釋,數月後他因投資虧損無法依約還款,陳男理解後也同意他分期還款,自2013年2月開始陸續每月還款2萬、3萬或5萬元,至2018年11月止他已陸續還陳男235萬元,但陳男自行以年息6%計息,指控他還欠款328萬元,他無法接受才暫停還錢;後來陳男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兩人於2019年6月間調解,以170萬元達成和解,由他每月支付10萬元予陳男,目前仍繼續依和解筆錄還款中。
士檢先前偵結指黃博鴻挨告部份屬民事糾紛,對他處分不起訴。同案被告黃林麗音屢傳不到,檢方質疑黃林麗真若真為蓋廟而借款,大可要陳男將錢直接匯進她本人或佛教團體帳戶,為何要匯進黃博鴻帳戶。上月黃林麗真返台被解送士林地檢署,淚稱是為了照顧90多歲的母親才回來,自己逃得很無奈,檢方認無羈押必要諭知請回,但限制出境、出海,同時准予撤銷通緝。
全案今偵結,檢方考量黃林麗珍罪嫌不足,對她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