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桃子搶救24天不幸離世,檢方認定死因是受虐性腦傷。虐童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片
台中市一名僅1歲的女童「小桃子」,2022年11月遭到蔡姓女保母虐待,導致顱內出血,經過搶救24天後仍不幸過世。台中地檢署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等罪名對蔡女提起公訴,此案也是該院第四起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案件。今天(4/18)的判決中,台中地方法院判處蔡女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回顧案發經過,小桃子的父母2022年11月3日發現,孩子回家後右耳有瘀血傷勢和嗜睡狀況。經詢問後,蔡女當時卻表示孩子沒有受到任何外傷。然而數天後,小桃子的嗜睡等症狀持續惡化,送醫診斷後發現顱內有新舊傷,醫院通報社會局,並搶救24天,但小桃子仍於同年12月3日因傷勢過重離世。
檢方調查發現,經醫院診斷小桃子的傷勢與臨床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又查出當時蔡姓保母在「寶寶日誌」APP上,不實登載其相關照護情況,案發後更刪除錄影畫面,卻始終否認虐童,強調當時並無異狀。因此認為她涉案情節重大,且有滅證之事實,同年11月23日開立拘票將她拘提到案,同日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蔡女被控傷害小桃子的部分,法院判決徒刑3月,聆聽判決的蔡女,激動到一度無法站立,到場聆聽判決的父母,則輕聲告訴蔡女(女兒)「加油」。而小桃子的父母聆聽判決後,則感到十分氣憤,小桃子母親強調,蔡女一直否認犯行,且一度指稱小桃子的傷,可能是父母造成,她認為蔡女無悔意,且判刑太輕,造成女兒死亡的嚴重後果,卻僅判刑9年,不符合罪刑相當與比例原則,將上訴並聲明改判蔡女無期徒刑。
檢方偵結後,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將蔡姓保母提起公訴。經國民法官審理,18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等罪,判蔡女有期徒刑9年3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