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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局科員約砲硬上偷拍女網友存「花冊」 意外揭21前曾犯3件性侵案

    2024-03-30 14:26 / 作者 張羽緹
    桃園市消防局40歲楊姓科員,21年前因考試壓力大竟3度持刀性侵女子。性騷、性侵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本報繪製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一名40歲楊姓科員,近日因涉嫌多項性侵及偷拍罪,被提起公訴。據悉,楊男早在21年前就曾因性侵案而受到警方關注,當時遲遲無法破案,直至最近他再度在網路上約砲女性,遭到受害者提告,警方透過檢體比對,確認了他的身份。桃園檢方偵結將楊男提起公訴,分別求處3年以下,及7年以上徒刑。

    根據檢方調查,已婚的40歲楊姓男子,任職於消防局秘書室,去年6月至7月間,楊男不僅利用交友軟體與一名女性發生性關係,還在過程中偷拍對方裸露全身的樣貌,並存放在辦公室電腦裡,名為「花冊」的資料夾中。

    更令人震驚的是,楊男於今年2月再次約會一名女性,雖然女方因身體不適和躁鬱症等病情發作,而反對發生性行為,卻被楊男以強暴手段,迫使發生性行為1次。

    據了解,楊男在21年前也曾多次以類似手法進行性侵。2002年、2003年時楊男疑似因為參加國考壓力太大,犯下3次性侵案,作案手法都是到公寓大樓尋找對象,然後尾隨進入電梯間,隨後持水果刀抵住女子背部,強壓女子到偏僻處,以膠帶捆綁女子後對其性侵。當時警方雖有採集檢體,但無法查出DNA為誰所有,案件遲遲未破。

    不過即使是第3起案件的追訴期,時效也是在2023年2月22日,但案件在2023年11月20日,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送到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只能給予不起訴處分。至於性侵女網友、偷拍部分,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楊男目前還在押中,而其他被偷拍的女網友,檢方目前還在調查中。

    如今2名女子提告後,儘管楊男否認他的罪行,但檢警已經收集大量的證據,證實他的犯罪事實。檢察官認定他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非公開活動罪嫌,及對精神障礙之人,依2項強制性交罪嫌將他起訴。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也已經依據《公務員懲戒法》暫停楊男的職務,並將案件轉交給懲戒法院進行審理,後續將依懲戒法院決議或審判結果處置。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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