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涉泰國槍殺案潛逃回台栽了! 他被逆轉收押抗告無效

    2024-03-13 19:28 / 作者 侯柏青
    泰國槍殺案犯嫌周昱帆確定遭收押禁見。呂志明攝
    台灣通緝犯石茂強2/25棄屍在泰國曼谷素萬納普機場附近一間廢棄餐廳,頭部遭行刑式連開3槍,涉案3名台灣男子潛逃柬埔寨,1名泰國女子遭收押,台籍共犯周昱帆則逃回台灣後被逮。周男被台北地院裁定交保30萬元,不過檢方抗告成功讓他逆轉羈押,周男向高院提抗告,今天遭駁回確定。

    北院認定,周昱帆涉犯殺人、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不足以確保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因此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的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高院合議庭審酌後,認定北院裁定並沒有違誤或不當,認為周昱帆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周昱帆(左)二度到台北地院開聲押庭,結果遭逆轉收押。侯柏青攝

    泰國警方2/25接獲通報,在泰國素萬納普機場路一帶廢棄處所發現一具身分不明男子屍體,經比對屍體刺青、指紋,確認被害人為我國外逃通緝犯、44歲男子石茂強。

    泰警公佈涉案的5名嫌犯,分別為43歲男子許豐源「HAU PENG-YUAN」、42歲男子王紘騰「WANG HUNG-TENG」、36歲男子林廣原「LIN KUANG –YUAN」、以及24歲男子周昱帆「COU YU-FAN」,4名男子都是台灣籍。涉案的泰國女子則是23歲的「Piyanuch Thammarat」。泰警掌握3名男共犯逃往柬埔寨,周昱帆潛逃回台,涉案的泰女已遭泰國法院收押禁見。

    周男返台後主動到北檢到案,遭檢方聲押禁見。不過,北院認定,周男參與的行為只有清理血跡地板,由於他配合警方採取生物跡證,法官另考量他持用的手機已扣案,部分證據獲得保全,因此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引起譁然。

    檢方日前搜索4嫌住處後,又傳喚死者姊姊到案後,她當庭對5名犯嫌提告,北檢再次蒐證後,向高院提抗告成功,北院重新開庭後,逆轉收押周昱帆。他向高院抗告失敗,確定羈押2個月。

    台籍通緝犯石茂強在泰國遭槍殺,臉書經常貼出重機的照片。翻攝自石茂強臉書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