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創董事長馬永玲。資料照。讀者提供
誠創科技(3536)董座、元大創辦人馬志玲的胞弟馬永玲,為了解決公司面臨的經營困境,於2017年、2018年間,與中國、台灣的公司進行虛偽交易、美化財報,製造公司交易活絡的假象,虛增營收達3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2/1)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12處,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馬永玲、公司高層,及進行虛偽交易公司徐姓負責人共計14人到案釐清案情,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不實會計記紀錄等罪方向偵辦。
長相帥氣的馬永玲,在元大馬家排行老三,70年代年曾以藝名「馬永霖」在演藝圈闖盪,和藝人秦漢、秦祥林、林青霞等大牌影星合作演出瓊瑤電影,代表作包括《我是一片雲》、《一顆紅豆》、《金盞花》,後來淡出演藝圈投身科技界,創立誠創科技,從事深紫外線滅菌、精密陶瓷研發。
2016年間,馬永玲為了提高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價,與友人許國樑、股市炒手鄭國良等人合謀炒作自家公司股價並從中賺取價差,去年1月間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起訴,目前全案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台北地檢署在偵辦另一件金融案時,又意外查出2017年至2018年間,誠創因為業績不好,為了製造公司有持續交易、營收的假象,透過1名中間人,與中國的廠商進行面版、IC商品的虛偽交易,共計虛增億餘元的營業額。2017年間,又與台灣一家化妝品公司進行虛偽交易,虛增1700萬餘元的營業額。
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12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馬永玲、公司高層,及進行虛偽交易公司徐姓負責人共計14人到案釐清案情,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171條第1項第1款財報不實罪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項不實會計記紀錄等罪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