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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華德條款」上路 運動賽事須公告可出賽名單

    2023-06-16 13:47 / 作者 綜合中心
    有球迷去年為了「魔獸」霍華德進場看球,卻發現球團沒讓他上場,引發風波。資料照
    T1聯盟桃園雲豹邀「魔獸」霍華德來台打職籃,引發球迷瘋狂搶票,但去年他因故未出賽,讓到場的球迷大失所望,還惹出消費糾紛。行政院消保處今天(6/16)指出,業者在賽前須公告可出賽名單,若名單變動,業者應通知消費者並公告,且要說明變動理由,否則消費者可主張退票。

    消保處今宣布通過「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過教育部體育署公告施行。

    消保處表示,新制除規定審閱期不得少於3天,也明定適用範圍是在國內舉辦運動比賽活動所銷售「單一場次」票券,「季票」則不在適用範圍內。

    消保處表示,新制也規定業者在賽前須在官網公告「可出賽名單」,名單變動時應通知消費者,或以明顯方式公告,並說明變動理由,否則消費者可主張退費。

    但消保處強調,「可出賽名單」是球團提出給聯盟公告的「登錄名單」,跟「上場名單」可能不一樣,這部分屬於球團或教練的調度權力。

    至於賽前多久公告?消保處說,中華職棒是出賽前1小時;職籃是比賽當天中午。

    至於退票機制,消保處表示,業者應明定比賽日前消費者得以退票的最後期限,但不包含比賽當天,且不得多於7天;若是下雨等不得歸責於雙方之事由導致比賽延期,延期後的比賽日前,消費者可退票。手續費部分,若是可歸責於消費者時,最高收取票面金額10%手續費,若不可歸責消費者,則不得收取手續費。

    消保處也強調,新規定有防範黃牛機制,若退票張數超過限購張數,以及有其他事實時,可判斷為非供自用的黃牛票,業者可以不予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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