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對違憲作出回應。陳品佑攝
憲法法庭今(11/3)針對醫療法禁止醫師刊登醫療廣告部分,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互相違背,判決違憲,即日起失效;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對此表示,目標在1個月內召集地方衛生局及法律專家開會,針對全部醫事人員刊登醫療廣告訂定出管理原則。
該事件起源於一名黃姓醫師,在2015年於個人臉書描述診所的優勢療法,被認定屬醫療廣告,由於《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衛生單位據此裁罰他5萬元。
黃醫師透過行政訴訟抗罰,前大法官吳陳鐶愛女、時任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法官吳佳樺認為可能違憲,向憲法法庭聲請解釋;憲法法庭今日宣布,該條文牴觸《憲法》言論保障自由,部分違憲應立即失效。
劉玉菁對此表示,針對憲法法庭的判決,衛福部將努力在1個月內,召集所有負責稽查第一線的各地衛生局以及法律專家開會,進行總體評估,希望凝聚共識,針對全體的醫事人員訂定出管理規則。
由於釋憲牽涉各縣市衛生局正在處分中的案子,劉玉菁說,也要一併來檢討,至於未來是否要進一步修法納管或修正法條內容,都會提出並在會議中討論,不過已經執行完成的裁罰案件,由於不溯及既往,裁罰不受影響。
劉玉菁指出,過續裁罰多是瘦身美容業違規,就算憲法法庭以言論自由判決醫師可以刊登醫療廣告,但針對醫療廣告,衛福部仍會按照既有規定管理,非醫療機構、非醫事人員仍不行刊登醫療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