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和醫院。翻攝臉書
洪姓男子前年5月25日確診遭隔離在雙和醫院負壓病房,他想離開卻拿檳榔刀狠刺3名護理師,2人負傷逃離現場,陳姓護理師受傷倒地,洪男竟朝其會陰部刺了好幾刀,狂喊「憑什麼關我?」高院認為,洪男行徑惡劣,且犯案時意識清醒,認定他應負完全行為能力,依殺人未遂罪重判9年4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洪男確診新冠肺炎遭隔離,不料,他2021年5月31日上午7點多擅自走出負壓病房,蔡姓、陳姓護理師當時穿上隔離衣準備送餐,施姓護理師則在病房旁的日光室整理血液檢體,洪男闖進日光室劈頭問施女「門口在哪?」施女急著叫他不准離開病房區。
沒想到,洪男早已準備鋒利的檳榔刀,一口氣刺了施女的背部、腹部好幾刀,無辜的施女倒地後還安撫情緒誘使洪男離開病房區,她則趁機移動到走廊上呼叫救命,洪男見狀,竟然又繼續對她猛刺。
正在準備送餐的陳姓和蔡姓護理師,一聽到施女的呼救聲就趕往現場,而洪男拿刀在蔡女腹部劃了一刀,受傷的蔡女眼見施女傷重,趕忙攙扶她逃離,只留下陳姓護理師在現場。
洪男發現陳女來不及逃走,遂拿檳榔刀朝她的胸部猛刺,受傷的陳女試著奪刀不成倒在地上,洪男站在她旁邊用力刺她的腹部,在攻擊陳女的過程中,他不斷唸著「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她見陳女閃躲、抵擋,他還拿刀刺對方的會陰部。
洪男的狠勁,導致施女受到左側氣胸、左胸穿刺等傷害,陳女除身中多刀,右手掌則因抵擋刀刺受到嚴重傷害,幾乎失能,兩人也出現嚴重的創傷症候群。
高院考量,洪男拿檳榔刀接連猛刺施女、陳女,在兩人倒地後仍繼續攻擊,顯然有殺人犯意,蔡女的部分則構成傷害罪。
合議庭表示,洪男犯後持續否認犯行,還辯稱忘記發生什麼事,更離譜的是,他被警方逮捕後,在醫院隔離期間也持續辱罵、刁難醫護人員,因此遭合議庭認定「態度蠻橫,未因本案有所收斂」。合議庭也表示,洪男雖然有表示想和解,但從未提出具體方案,直到法院審理時才改口說願賠償50萬元,顯然沒有彌補被害人的真意,被害人也表明無法原諒他。
高院依據鑑定報告,認為洪男犯案時有辨識能力,依3項犯行判他應執行9年4月。最高法院認定,高院判決結果並無違誤,今天駁回上訴,洪男確定得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