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明知毒油卻仍賣給下游,多名高層遭到起訴。台中地檢署提供
中聯「苯駢芘毒油案」進入司法階段,台中地方檢查署查出中聯油脂內部將巴西黃豆熱損粒進料標準放寬,致油品苯駢芘超標,發現未通報仍出貨下游廠商,大賺黑心錢,今年8月間將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等15人、4公司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中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等4人移審後,法院裁定接續羈押禁見。余凌冲等4人否認犯行、聲請交保,經合議庭今天裁定,4人各以新台幣400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施以科技監控,全案可抗告。
根據了解,中聯油脂案台中地院昨天(10/7)首開準備程序庭,羈押中的中聯油脂公司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及泰山企業公司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等人出庭時,都否認檢方指控犯行,並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經地院合議庭綜合證據資料,審酌被告余凌冲等4人羈押期間,應已有所警惕,逃亡可能性已較羈押初期顯著降低,且前無因案遭通緝紀錄,認定現階段以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等替代措施,已足形成相當心理約束力。
合議庭指出,裁定余凌冲400萬元、陳明榮50萬元、沈怡君250萬元、蔡國樑250萬元之保金,准予停止羈押。
合議庭指出,被告4人雖未全部坦認犯行,彼此間供述內容亦有所出入,但被告彼此間有利害關係衝突、立場對立,相互勾串可能性不高,透過禁止被告4人與本案相關被告、證人聯繫、接觸等命令,已可有效降低影響證據及案情發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