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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心豬大腸3000公斤流向4縣市下架2104公斤 食藥署:非來自病死豬

    2025-10-04 20:35 / 作者 林佳鋒
    稽查人員在現場封存共1萬2000餘公斤豬腸,並發現禁止用於食品的工業級雙氧水。食藥署提供
    屏東縣百威食品公司爆出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衛福部食藥署近日與農業部防檢署及警方、檢調前往該公司位於屏東縣的豬內臟清洗作業場所稽查,查見標示「工業級產品,禁用於食品應用」字樣的雙氧水,已要求業者暫停作業;另外也掌握到,產品流向台北、桃園、高雄與屏東4縣市,售出3000公斤,地方衛生局立即起啟動監督,目前已累計下架2104公斤。

    食藥署今天(10/4)新聞稿表示,日前會同屏東地檢署、防檢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衛生局前往「百威食品有限公司」倉儲及作業場所執行查核,並於該公司位於屏東縣的豬內臟清洗作業場所,查見標示「工業級產品,禁用於食品應用」字樣的雙氧水,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衛生機關已要求業者暫停作業、封存產品,並下架回收。

    食藥署表示,衛生局在百威公司作業場所封存1萬1664公斤豬腸,倉儲封存940公斤豬腸,並監督疑慮產品下架回收,食藥署將持續督導地方衛生局依法處辦。

    食藥署指出,現場防檢署人員說明,屠檢獸醫師會於屠宰線上判定豬隻內臟等是否病變或異常,倘判定不合格不可供人食用,則潑灑藍色改質劑後送化製處理,防止流入食品鏈;因此屠宰場供應「百威食品有限公司」之内臟非來自病死豬隻,為可食用之內臟。業者則表示是為了讓賣相好看,才用雙氧水加工。

    食藥署提到,根據業者公司帳冊紀錄,統計已銷售3000多公斤,銷往台北、桃園、高雄及屏東,已將資料交給地方衛生單位啟動監督下架作業,至今累計下架2104公斤。

    食藥署提醒,業者如有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食品,涉及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相關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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