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資料照,胡順惠攝
健保署為解決醫事人員低薪問題,昨(4/10)開會討論,若醫事人員月投保薪資未達每月公告最低工資2倍的醫院及1.5倍的診所,將不予列入特約,引發醫療院所關注;健保署指出,希望大家為改善醫事人員薪資待遇共同努力,預計最快6月送衛福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長劉林義表示,「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自從102年至今都沒有修正,在外界建議下健保署決定啟動修法,現在要開始跟外界溝通,暫訂2個場次,昨天是第一場次,對象是健保會委員、醫療界及付費者等。5月8日則是第二場,將找醫事人員團體跟公會進行溝通。
劉林義提到,這次是針對五大面向進行檢討,分別是「公平締約」、「賦予彈性(鬆綁)」、「擇優特約」、「授權明確」、「資訊對等」。
劉林義解釋,「公平締約」部分,以前醫療院所被停約的時候,診所必須整間停,醫院可以只停部分科別,因此有人認為不公平,因此將修改為一致;另外有一些機構例如聽力所,目前沒有跟健保署特約,未來也會一起納入特約。
關於「賦予彈性(鬆綁)」,劉林義說,例如醫療院所有重大違規時,將5年不予特約,但是參考其他醫療法、醫師法都沒有這麼嚴重,因此將法規鬆綁,同步改為一年;將來醫療院所支援長照機構,也不用事前報備。
劉林義提到,「資訊對等」指的是醫院若有自費項目應該正面表列,還有一些開立收據的規定,使用非健保給付的,就應該有說明書,明確告知民眾;「授權明確」則是希望配合現行法規進行修訂,讓醫事人員能依其他既有現行法規規定。
劉林義說,至於目前外界關注的「擇優特約」,健保署認為醫療資源非常充沛的地區,應該要幫民眾尋找品質比較好的院所來特約。至於什麼是「擇優」,內容包括有沒有做好保障醫事人員的薪水;另外有些診所申報量很大,規模相當於一家小型地區醫院,但這些診所沒有評鑑,這部分也希望拋出來讓大家討論,昨天比較有意見的也是這一點;還有新設的醫院,過去就是全部特約,現在則希望依照當地醫療資源、床數規模做特約。
劉林義提到,醫界比較擔心的是保障醫事人員薪資待遇這塊,健保署基於創造良好的醫療環境,才將這部分列入修法。草案將針對醫院、診所專職醫事人員薪資待遇保障設下標準,醫院是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2倍,診所是1.5倍,由於健保特約合約每3年要申請續約一次,若想要續約,醫療院所未來就要求符合上面的所有規定。
劉林義說,健保署也理解醫事人員的薪資會依照院所層級、地域、工作性質等有所不同,因此才先拋出想法,蒐集各界意見。
劉林義指出,待5月第二場說明會結束,希望6、7月回報衛福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