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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感來襲!疾管署擴大公費藥劑使用對象 納入家人、同學都適用

    2024-12-04 12:09 / 作者 游騰傑
    疾病管制署今(4)日宣布,自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間,將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使用條件,新增「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公費藥劑使用對象。資料照。疾管署提供
    寒流來襲,溫度驟降,流感病毒越來越活躍,病例數及死亡數皆創下十年同期最高。疾病管制署今(4)日宣布,自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間,將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使用條件,新增「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公費藥劑使用對象,呼籲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加強詢問病患的旅遊史與接觸史,並及早給藥,以減少重症與死亡的發生。

    疾管署說明,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類流感病患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的病患,應立即就醫,醫師將依據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用藥條件。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提醒,隨著時序入冬,已進入呼吸道病毒活躍時期,且本年度流感季之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數及死亡數均為十年同期最高,請民眾切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尚未接種流感疫苗公費對象,尤其是65歲以上長者與學齡前幼兒等感染流感後易發生嚴重併發症之高風險族群,應儘速完成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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