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醫師違法開立死亡證明書,遭判拘役100天。示意圖,本報繪製
新竹市某診所劉姓醫師被控向家屬收費,替死因不明死者開立內容不實的死亡證明書,新竹地方法院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拘役100天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檢方查出,劉姓醫師是某診所負責人,也是衛福部核准職執業的家庭科醫師。前年6月,一名徐姓男子跌倒受傷,1個月後急救無效死亡,醫院及衛生局醫師告知家屬,受傷送醫者無法為其開立死亡證明書,家屬卻找來劉姓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且支付不詳金額給劉姓醫師。
此外,2022年9月彭姓男子摔倒腦出血送醫不治,家屬請劉姓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並支付4500元,然而其他家屬對開立死者死因為「自然死」有疑慮,因此向派出所報案,要求司法相驗。
王姓男子去年2月因跌倒後撞到腦部左側外傷,送醫不治,醫師向家屬表示是意外送醫,無法開立死亡證明書。家屬聯絡劉姓醫師到新竹市立殯儀館,支付4000元請他開立死亡證明書。
法官認為劉姓醫師從師醫療為業,明知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由警察機關依報驗程序後,由地檢署檢察官督同法醫相驗後製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依法不能由其製發死亡證明書。
然而劉姓醫師卻違反規定,開立內容不實的死亡證明書,其所為足生損害於死者家屬及檢察機關對於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案件相驗之正確性,所為實有不該。
新竹地方法院指出,劉姓醫師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拘役100天、得易科罰金,另也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