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局第三分局。取自Google Map
醫院應該是治療的場所,卻遭爆料發生毆打、性侵等犯罪事件!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被吹哨者爆料,院內女患者遭「性侵」被吃案。針對相關報料,第台中第三警分局今天(7/8)稍早發出嚴正澄清,說明此無接獲此報案,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相符。
根據《鏡週刊》報導,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專門收治精神病患,報導指出,一名楊姓患者父親向媒體爆料,兒子楊男在院內遭到護佐組長林智文毆打,還辯稱是「物理治療」,檢方今年4月以傷害罪將林起訴,家屬求償50萬,但林雙手一攤說沒錢。且不只一例,還有另名20多歲林男也被打到頭破血流。
第三分局表示,該傷害案件於去年9月25日接獲楊父報案,稱其27歲兒子在該院遭傷害情事,分局獲報後即依規定查處,經通知相關對象完成筆錄資料,全案業依法送辦。
另報導指出,吹哨者楊男所述4年前有腦傷女病患,寫字表達自己遭到另名男病患性侵,結果護理師調閱監視器,發現25分鐘性侵影像,院方沒有馬上報案,反而滅證。有人反映後還被院方稱「哪隻眼睛看到?」並控訴警方全盤接收院方變造過的影像,事發2個月後才做筆錄。
第三分局澄清,從未接獲該件報案,依報導所述時間清查,也查無相關案件,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嚴正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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