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出席立院公聽會。廖瑞祥攝。
教育部日前公告2項法案修正草案,再度調整教師對學生霸凌、體罰與不當管教等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今(11/23)日在立法院公聽會指出,人本一年收到的不適任教師申訴案高達1000多件,呼籲相關處理程序,要以行為是否違反教師倫理程度來處理,而非受害者要自證受到多嚴重傷害。
《教師法》2020年修正後,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疑似霸凌由《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處理,涉體罰跟不當管教則依《高中以下教師解聘辦法》由校事會議處理;教育部在今年8月預告《霸凌防制準則》、《解聘辦法》修正草案,將霸凌、體罰、不當管教全部回歸校事會議處理,且校事會議的調查小組成員由過去包含教師、家長代表,改為由全數外聘。
立法委員范雲今日召開公聽會。邀集教育團體、相關公民組織代表,會中對於調查程序、調查小組的組成則多有分歧。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全教會支持回歸同一軌,且調查人員要有汰除機制,但反對由主管機關篩選調查小組人員再給學校選,這是不當介入,此外調查人員中也應該有學校代表,才能理解學校樣態;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則呼籲,不適任教師的相關處置會影響教師薪資、財產,若老師被錯殺,希望能有冤獄賠償條款。
全國教師會侯俊良理事長。廖瑞祥攝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表示,目前學生也可以針對學校提起行政訴訟,但學生不見得永遠是被行為人,像是學校的不當服儀規定,或是他可能是目睹者,應該要建立更完善申訴機制,另外目前教評會、考核會等會議裡都沒有學生聲音,卻處理對學生權益相關事務,難免讓學生無法有感,呼籲加入學生聲音。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人本一年收到的申訴案高達1000多件,希望透過機制來防範,呼籲參考英國機制,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相關處置由中央層級處理,且是以行為是否違反教師倫理程度來處理,而非受害者要自證受到多嚴重傷害,同時行政機關應該訂定專業倫理規範,目前這部分只有教師會的自律公約,稍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