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老師涉嫌偷竊學生羽球鞋,被判拘役20天。示意圖,本報繪製
高雄某高中吳姓教師,去年在學校期中考監考時偷走學生價值2000元的羽球鞋,學生報警,警方循線發現吳姓教師涉案,吳師辯稱,當時頭昏,不知為何拿走鞋子,不過監視器畫面卻顯示,吳師作案前還抬頭張望,顯然意識清楚,法官不採信其說詞,依竊盜罪判拘役20天,得易服社會勞動。
判決書指出,吳姓教師去年在某高中擔任監考老師時,在教室後方掃具櫃中發現一雙羽球鞋,竟將鞋子放入背包,隨後騎機車離開,學生發現鞋子不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發現竟是吳姓老師所為,便報警處理。
吳姓教師坦承拿走羽球鞋,但辯稱「當時我頭暈暈沉沉的」;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卻發現吳姓教師進入教室前還四處張望,將羽球鞋放入背包後騎機車離開,過程與一般竊盜行為無異,可見「精神恍惚」是卸責之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判處拘役20天,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但得易服社會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