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部最新統計,機車事故死亡佔整體車禍身故的比例高達6成3。公路總局提供
交通部今(4/28)召開道安說明會公布最新統計資料,112年1至2月道路交通事故件數、死亡及受傷均較去年同期增加。交通事故66,630件,造成526人死亡、89,291人受傷,比去年同期增加5,597件(+9.2%)、增加48人死亡(+10%)、增加8,568人受傷(+10.6%)。
交通部指出,當前最主要死亡族群為機車及高齡者,機車約佔全體死亡人數6成3、高齡者約佔4成1。據統計,112年1-2月機車事故死亡人數33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42人(+14.5%),高齡者死亡人數214人較去年同期增加17人(+8.6%),惟酒駕防制略有成效,死亡人數為43人,較去年同期減少2人(-4.4%)。
此外,30日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增加最多之5縣市,分別為台南市(+18)、雲林縣(+17)、宜蘭縣(+9)、嘉義縣(+8)、南投縣(+7),5縣市累計死亡人數相較去年同期增加高達59人。以每十萬人死亡人數來看,較去年同期增加最多之5縣市,分別為雲林縣(+2.567)、宜蘭縣(+2)、嘉義市(+1.898)、嘉義縣(+1.65)、南投縣(+1.462)。
針對上述傷亡嚴重之機車事故,交通部分析,機車死亡事故最常見的是號誌路口左、右轉彎車與直行車發生的側撞,以及閃光及無號誌路口的交叉撞,另外還有路段中發生的單一車事故(包含自撞、自摔、衝出路外)等;而在行駛路權方面,包括路段外側車道常被占用,路口兩段式左轉待轉區位置與空間設置不當等。
對此,交通部研提三大改善原則及方式,包括行車管制號誌路口採「避免轉向及其他重要衝突」原則,降低側撞、追撞及交叉撞事故;閃光或無號誌路口採「減少穿越衝突」原則,減少交叉撞事故;路段中則採「降低機車本身事故及其他衝突」原則,除減少自撞及自摔事故外,亦同步因地制宜檢討第3車道開放機車行駛,期能降低交通事故,維護交通安全。
一、 行車管制號誌路口避免轉向及其他重要衝突部分:
可利用分流式指向線設置於外側車道,以導引直行與右轉車流分流,降低右轉側撞發生的機會。另透過待轉區妥適設置、或搭配左轉專用時相設置左轉專用車道等方式以減少車輛左轉相關事故,另外需檢討黃燈與全紅時間是否足夠,以降低路口追撞與交叉撞。
二、 閃光或無號誌路口減少穿越衝突部分:
可利用設置閃光號誌或「停」、「讓」標誌標線等方式明確區分路口幹(支)道,於清晨時段4-6時可將閃光號誌恢復為行車管制號誌,以及儘量清除路口的視線障礙物,例如桿柱、電箱等,如有建築物遮擋無法清除時,則加設反射鏡協助消除視覺死角,另可透過加裝路側安全警示系統等科技作為,來改善路口視距不佳的問題。
三、 路段降低機車本身事故及其他衝突部分:
可利用縮短幹道號誌週期的方式,降低行車速度;清除改善突出於道路中的設施、加強彎道路段警示、改善鋪面坑洞問題等方式減少機車自摔的發生。另需基於機車行駛空間妥適性,在公車及其他大型車尖峰小時流量大,或考慮機車流量、外側車道寬度、路邊停車干擾等因素,可因地制宜檢討第3車道開放機車行駛;如開放,則需同時考量機車在路口之左轉方式,以及上、下游路口車道管制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