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來西亞傳來一個消息,那就是馬來西亞警方警告說,未經警方或LLM馬來西亞公路管理局許可,任何在公路上(從照片、視頻、跟當地最近民情來看,指的應該是高速公路)騎自行車將受到處罰。處罰內容就絕了,罰錢很正常、交通罰鍰嘛!而罰款就介於馬幣1000至5000元之間(約合台幣6710到3萬3550元),但是不想繳錢、或是按照情節也可以送你去坐牢,不過這監禁期夭壽咧可是長達12個月、也就是1年喔。不只如此,根據他們道路法規第35條規定,自行車未安裝前後燈和車鈴的話,最高罰鍰馬幣2000元(約合台幣1萬3420元),或是監禁6個月。
哇塞!騎上高速公路這個實在危險可以理解,所以重罰關你1年。可是未安裝前後燈和鈴鐺也要關半年,這對擁有路權的自行騎士來說就有點過頭了。是這樣的,路權最弱勢、最容易因為防護問題被傷害的是行人、其次是自行車騎士、依序機車、汽車、大型車。但除了行人外,交通路權上往往是對速度慢的自行車不太公平,總因為安全的理由,路權總是相對被剝奪,當然這是正常情況底下。而最近馬來西亞的情況不大相同,社交媒體上,總是可以看到自行車騎士騎上高速公路,而這已經對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
在討論區裡,自然也是一面倒認為自行車騎士所引發的交通亂象是不對的,但是當中其實也點出了馬來西亞自行車路線規劃上很貧乏、導致路權不和諧的問題,他們甚至提到了應該像台灣、日本那樣擁有完善自行車道、和路線的規劃。畢竟,新冠肺炎疫情緩和後,讓騎自行車的人口變多了,而這些自行車騎士其實都是屬於社會經濟強勢分子,他們的一輛高級單車可以買一台車、中階單車價格都能媲美Honda 250c.c.的重機了,他們會蠢到與汽車爭道、跟在大卡車後,想來事出也必有因。
是的,在高速公路上騎自行車你要坐牢一年很極端。騎車環境仍需要時間去建立,但人命可是一刻都不能草菅。根據《Harian Metro》數據指出,今年截至9月,已經發生了150起涉及騎自行車者的事故,其中71起導致至少1人死亡、24起事故造成重傷、55起引發輕傷。然後,這些騎士的「惡行惡狀」又不斷地被放在社交平台上,這都讓馬來西亞警方不得不採取一些斷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