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國會大樓,圖為4月3日。路透社
馬來西亞司法有重大變革。眾議院今天(4/3)表決通過一項修法案,同意廢除強制死刑和無期徒刑,以尊重每個人的生命權。
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國會大樓。路透社
眾議院議員今天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辯論後,才以口頭投票表決。在野黨國會議員反對該修正案,認爲這會剝奪受害者的正義。
馬來西亞政府多年來不斷推動針對刑責的司法改革,自2018年起就暫停執行死刑,今天終於獲得眾議院投票通過,接下來將交由參議院表決通過後,呈交給國王簽署公告生效。
司法部副部長藍卡巴星(Ramkarpal Singh)今天在國會表示,「為了符合尊重每一個人的生命權的原則,馬來西亞所有懲罰背後的基本原則就是改造囚犯」,「如此才能在懲罰過程結束後,回到社會為群體服務」。
馬來西亞目前有34項罪行可判死刑,其中11項是強制死刑。根據藍卡巴星,未來仍有9項罪行保留死刑選項,其中包括毒品走私、恐怖主義和謀殺。部分非致死的罪行則會取消死刑選項,例如走私軍火和綁架。
死刑的取代方式包括鞭刑和30至40年徒刑,而之前的無期徒刑則會由新的刑期取代,最多不得超過40年。馬來西亞現行法律規定,終身監禁是固定30年,將維持不變。
在馬來西亞廢除強制死刑之際,東南亞部份國家則是增加死刑執行。新加坡去年因毒品罪處決11人,緬甸也為打壓民主活動分子,事隔數十年首次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