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表示,緬甸民主運動領袖,遭到軍政府政變推翻囚禁的翁山蘇姬,在軍政府的秘密法庭中又遭判新罪,累計刑期已經增加到33年。
不願具名的消息人士向路透社、法新社等外媒記者說,軍政府的法院根據她擔任緬甸實質領導人時,租用一架直升機的問題,判她5項貪汙罪名成立,總計加判7年有期徒刑。
軍政府法庭已審理翁山蘇姬被控的14項罪名,包括貪腐、非法進口對講機、違反「政府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到目前為止每一項都認定她有罪,共判26年刑期,加上今天新判決的7年,累計刑期達33年。
翁山蘇姬長年領導緬甸的民主運動,曾獲諾貝爾和平獎,並在2012年的選舉中帶領民主派奪得政權。但她與民主派政府在2021年2月遭到緬甸軍隊政變推翻,遭到囚禁至今。
西方國家認為緬甸這些審判只是欲加之罪的表演式審判,不承認其合法性。聯合國安理會上週通過決議,要求緬甸軍政府停止對人民的敵對行為,釋放包括翁山蘇姬在內的所有政治犯。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呼籲國際施加更多壓力,對軍政府實施更多制裁。該組織說,緬甸軍政府「鬧劇式」的審判與控罪,實際上是為了能夠無限期關押翁山蘇姬,等於對她判處無期徒刑。翁山蘇姬現年77歲,已經不太可能「坐完」目前已有的3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