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2月2日獲減刑為6年,圖為他1月19日出庭時向媒體揮手。路透社
涉入「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一馬)弊案,被控貪腐及洗錢罪遭判刑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Najib Razak),今天(02/02)獲減刑處分,12年有期徒刑減半為6年。
路透社報導,特赦委員會週一(01/29)召開會議審查納吉減刑案,由任期於周二屆滿的馬來西亞國家元首、蘇丹阿布都拉(Al-Sultan Abdullah)主持。委員會今天宣布納吉的減刑處分;除了刑期減半,納吉的罰金也從2.1億令吉大降價至5000萬令吉(約3.3億元台幣),打了至少24折。
柔佛州蘇丹伊布拉欣(Sultan Ibrahim Sultan Iskandar)前天甫就任馬來西亞新任國家元首。
特赦委員會並未說明對納吉減刑理由,僅表示將再給他一年時間繳清罰金,否則將延長一年刑期。
這項減刑恐怕將讓現任總理安華(Anwar Ibrahim)主打的肅貪政策遭質疑,尤其是與納吉和一馬公司有關的多起官方去年紛紛撤銷之後,外界批評安華沒有改革之心。
此外,安華2022年11月上台時與納吉曾領導的巫統合作,組成聯合政府,也遭外界抨擊。
一馬公司是納吉一手推動的國家計畫,但2015年開始傳出弊端,導致他領導的巫統在2018年大選慘敗。馬國當局調查後發現,一馬公司遭掏空45億美元,且超過10億美元流向與納吉有關的銀行帳戶。
納吉始終否認涉貪,宣稱是負責一馬財務的商人劉特佐誤導他。
同年7月納吉在自家被捕,反貪委員會到府搜索,查扣大量現金和名牌包等奢侈品,證物多到出動多輛卡車及點鈔機,涉貪金額超過7億令吉,被稱為「大馬版海角7億」案。
吉隆坡高等法院2020年7月宣判,納吉被控的背信、濫權及洗錢共7項罪名全部成立,濫權被判有期徒期12年,其餘各罪判10年,但刑期同時執行,也就是納吉最多服刑12年,併科2億1000萬令吉罰金(時約14.5億元台幣)。
宣判後納吉立即上訴並聲請特赦,2022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他入獄服刑,預計2028年刑滿出獄。納吉是馬來西亞史上首位遭判刑入獄的前總理。
馬來西亞總理府和納吉的代表人皆未回覆置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