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前往稽徵所報稅。資料照,廖瑞祥攝
綜合所得稅申報昨天(5/31)結束,還沒申報的你,是害怕想起來,還是真的忘記了?別擔心,財政部表示,只要在被檢舉前或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繳」,就不會挨罰,但會按日加計利息。
補報綜所稅三步驟:1、請向戶籍地國稅局辦理人工申報。(僅限申請本人資料,非申報戶全員資料)
2、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現金繳納。
3、「申報書」併同「繳款書證明聯」及「相關證明文件」送(寄)至戶籍地國稅局。(如不便前往,可就近任一國稅局查調所得後,再將相關文件郵寄至戶籍地國稅局。)
攜帶文件、證件:1、本人親辦:本人身分證正本。
2、委託代辦: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須切結與正本相符)+印章+委任書,以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3、如有新增扣除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4、如有退稅:提供金融機構帳戶資料。
財政部提醒,自動補繳不用罰錢,但會有利息,計算方式是5月31日之次日起至補繳日止,依今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475%,按日加計利息。
忘記報稅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