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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用AI與大數據分析人頭帳戶 新北檢與金管會交換意見積極阻詐

    2024-06-03 22:03 / 作者 呂志明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圖左)與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圖右)。新北地檢署提供
    新北地檢署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合作,運用人工智慧技術與大數據資料分析過去3年新北檢偵辦詐欺人頭帳戶,同時將這個結果與今日前往新北檢拜會的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交換意見,希望有效早期預警和管制非法資金流動,降低詐騙案件發生數量,保護人民財產安全。

    今日金管會主委彭金隆率副主委陳彥良、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科長林秀蓮前往新北地檢署拜訪,新北檢檢察長余麗貞、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主任檢察官黃筵銘、曾開源、檢察官李秉錡、吳秉林熱列歡迎彭金隆等人來訪,雙方就打擊詐欺、反洗錢等業務進行廣泛討論。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率領相關主管前往新北地檢署拜會,就打擊詐欺、反洗錢等業務進行討論。新北地檢署提供


    余麗貞指出,金融機關如果能夠在前段阻詐,將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存款帳戶及早進行監控、採取必要措施,將更能有效減少被害人的財產損失。為此新北檢與國信託商業銀行合作,運用人工智慧技術與大數據資料分析本署過去3年幫助詐欺人頭帳戶起訴書、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共計4024筆,對於其中所載人頭帳戶可疑表徵,識別風險表徵及其他共計1199個帳戶名下包含1、2車以上之潛在關聯帳戶,進行分析。

    分析結果發現3個重要訊息及若能加以改善,將可有效早期預警、管制非法資金流動,隆低詐騙案件發生。

    1、第2車以上的帳戶,因為沒有被害人,並未通報165平台,造成防制漏洞。

    2、現行帳戶警示期限自通報時起算,逾2年自動失其效力,致若干偵審期間逾2年個案,被告因帳戶警示失效後,竟可再次出售帳戶或將帳戶內之犯罪所得轉移,建議可修正法規延長警示期限或其他防制作為。

    3、警(衍)示帳戶或偽冒開戶外,法規要求銀行疑似對不法顯屬異常交易存款帳戶,須查證有「不法」情事者,始得採取管制措施,然銀行因擔心無法善盡查證「不法」之義務,而不敢斷然採取管制措施,阻詐門檻過高,建議應修正相關管理辦法,讓銀行更有彈性,能即時阻詐。

    對此,彭金隆表示,金管會主動執行打詐業務,樂於聽取第一線執法機關實務建言,修正相關法規採取開放態度,但金融監理事涉多層面考量,打詐當然是首要之急,但普惠金融、人權保障等議題,以及銀行業者在實際執行法規時遭遇的難題,都是金管會在修正法規時必須考量的因素。另金管會也鼓勵銀行積極阻詐,過去1年臨櫃阻詐成功1萬餘件,減少被害人財損70餘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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