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學者組成的新聞民主與新聞議價論壇,今(1日)舉辦記者會敦促「新聞議價」進入立法程序,目前已有立委范雲將在本月新會期提案,並將於2月15日在立院舉辦公聽會,以建立媒體與Google、Mate等平台協商的依據。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指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范雲將在新會期提案,她將採用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教授所擬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草案版本,另外還有立委林楚茵、李貴敏也將各自提出新聞與平台議價的相關法案,可見目前此議題已獲得跨黨派立委支持,期望新聞議價立法能在本會期順利成案。
學者表示,目前世界各國的新聞議價立法概分為歐盟、澳洲兩種模式,其中歐盟模式是採取《著作鄰接權》作為立法依據,至於非歐盟國家如加拿大、英國、美國則依循澳洲的立法模式。澳洲的新聞議價立法在全世界可謂是先驅者,根據澳洲學者Rod Slims透露兩大Google、Meta平台每年給付媒體的金額總數達2億澳幣(約40億元台幣)。
而在台灣部分,林照真引述媒體報導指出,Google為協助新聞媒體數位轉型,已承諾將補助1000萬美元(約4億元台幣)總額給台灣媒體,並由第三方機構來做分配。林照真強調,Google站在協助媒體數位轉型的立場給予補助,這跟媒體期望建立議價機制,兩者立場有所迥異。
林照真建議,當新聞媒體議價正式進入立法程序後,國內媒體有必要進行跨媒體、跨公會的合作,將有利於資訊交換;而小型媒體、獨立媒體、原生網路媒體、地方型媒體更有必要整合,才能和跨國平台平等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