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無遠弗屆,特別是在智慧型手機普及後,網際網路早已成為現今社會中,主要的傳播媒介。對此,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昨日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包含YouTube、Meta(臉書),甚至是台灣年輕人愛用的Dcard等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都將被納入規範對象。未來如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對使用者處以停權等相關限制行為時,必須說明原因。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9日於記者會上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簡稱數通法)草案架構,強調為維護網路言論自由,將對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課予相關責任及義務,以保障數位環境之安全。NCC表示,納入規範對象的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共有三大類,第一類為「連線服務」;第二類為「快速存取服務」,納入管理的業者包括:光世代、凱擘大寬頻、速博、台灣固網以及GT智慧生活等。
第三類為「資訊儲存服務」,可再細分為「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與「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值得注意的是包含Facebook、YouTube,甚至是台灣年輕人愛用的Dcard等都屬於該類。
至於規範哪些呢?NCC表示,數通法草案主要涵蓋中介服務提供者資訊揭露、提出透明度報告、通知及回應等相關義務。此外,為強化對使用者之保障,該草案對於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有特別的要求。NCC指出,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如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對使用者處以停權等相關限制行為時,必須說明原因,並提供異議機制,以保障使用者權益。
另外,針對規模較大之線上平台,該草案要求平台必須每年進行風險評估管理,並接受外部獨立稽核,以確保其服務不會受到惡意濫用,對社會造成危害。
關於相關罰則與金額,NCC表示,還在做最後討論,草案預計最快明年6月、7月才會送至行政院,之後也將接續辦理說明會、公聽會及部會協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