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艦模型。陳品佑攝
海軍磐石艦2020年發生官兵集體感染新冠肺炎事件,中視節目《2020庶民大頭家》邀請來賓討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引起公眾恐慌,依違反《廣播電視法》裁罰50萬元。中視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一審法院判決撤銷裁罰,NCC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二審今天(1/26)駁回上訴,NCC敗訴確定,中視免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民國110年3月底審議決議對中視「2020庶民大頭條」討論磐石艦事件,因節目多次使用「發病」、「生病」等詞語,引起公眾恐慌為由, 進行裁罰新台幣50萬元。
NCC表示,中視新聞台於2020年4月21日晚間8時至9時播出「2020庶民大頭條」節目,以磐石艦新冠肺炎確診為主題,談討防疫缺失,播出「磐石軍艦148人船上發病,竟放下趴趴走?」及「謊稱僅1人頭痛!改口70人就醫 深夜竟再爆148人發病」等標題與內容,NCC認為節目中多次出現「發病」、「生病」等詞語,卻沒有明確說明不是指新冠肺炎確診者,影響觀眾認知、引起公眾恐慌。
NCC認定中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廣電法》規定,等級為「嚴重」,而裁罰50萬元罰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表示,就醫者並非全是疾病症狀,節目以「發病」為標題,涉有造成社會恐慌,妨害公序良俗的情形,因此決議開罰。
中視不服提訴願被駁回,主張節目是基於媒體監督職責,探討磐石艦官兵下船休假未管制,導致足跡遍佈全台,引發疫情危機,且節目稱148人「發病」,也與國防部新聞稿內無異,認為沒有違反《廣電法》,也指NCC組成的諮詢會議違法。
中視再提行政訴訟救濟,一審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只以中視在節目部分敘述與事實不符、使用聳動、誇張陳述,有引發公眾恐慌之餘等抽象性理由就認定違法,並未嚴謹看待政治性言論在憲法上應受保障的必要,且此節目還沒有達到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程度;此外,一審認為,NCC諮詢會議由主委圈選25人,再逐一讓他們勾選可開會時間,經回覆有15位委員可出席2020年1月14日的會議,就只對15名委員發開會通知單,作法違反諮詢會議設置要點規定,NCC「便宜作法」雖追求行政效率,但會議組成有瑕疵,動搖處分適法性。
一審認為,中視節目內容的言論是民選議員、政黨代表及時事評論員在政論節目上就海軍防疫措施所為的事實敘述及評價,具有監督政府為良善施政的公共性,自屬政治性言論,應受較高程度的保障,因此判中視公司勝訴,撤銷裁罰。
NCC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沒有違誤,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