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小股東12月25日赴金管會抗議換股不公、圖利特定人。讀者提供
針對智冠與榮剛換股案,網銀國際認為損害智冠公司股東權益,今天在官網公告擬向智冠及董事長王俊博等人提告,求償新台幣4億7,967萬元。智冠指出,網銀所言於法不合,理由不知所云。
智冠與榮剛21日宣布透過股權交換跨界結盟,換股比例為1股智冠普通股換發2.2股榮剛普通股;預計交易完成後,榮剛將持有智冠約18.32%普通股股權,成為第一大法人股東,原大股東網銀國際股權將被稀釋。
網銀國際除了透過獨立董事表達反對意見,並向金管會證期局陳情,今天在官網及臉書官網公告,擬向智冠提告並求償4億7,967萬元。
網銀國際表示,智冠董事會決議與榮剛進行股份交換,損害智冠公司股東權益甚鉅,身為智冠股東,已因前述智冠董事會決議,受有4億7967萬元的鉅額股票跌價損失,相信為數眾多的智冠股東亦同受害至深。
網銀國際表示,為保障公司暨全體股東權益,將對智冠公司及同意此次股份交換案的董事長王俊博、董事張宏源、施明豪及獨立董事徐守德、林軒竹、潘明燦,就智冠所受鉅額股票跌價損失提出民事求償;同時呼籲智冠全體股東進行求償登記,一同捍衛股東權益。
智冠對此也提出聲明表示,尚未收到訴狀,但網銀所言於法不合,理由也不知所云。針對網銀不斷散播損及智冠或董事會成員的不實訊息,將會持續搜集並捍衛權利。
智冠表示,換股案是公司法156條之3賦與董事會本於職權可以衡量決議之事件。換股比例遵循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委由獨立專家出具價格合理意見書進行決定,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