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街房屋塌陷拆除現況。廖瑞祥攝
近期全台各地天坑、建案工地損鄰事件頻傳,尤其基泰大直建案因施工不當造成鄰宅下陷損壞,更讓外界關注,政府何時要推動第三方監驗機制?過往只要發生重大災損,第三方監驗機制就被提起,但風頭過後,常又胎死腹中,專家大嘆遙遙無期。
所謂的「第三方監驗機制」,從建照取得到完工取得使照為止,針對重要的監造驗驗收部分,除了設計者、監造者和政府部門,再加上第三方專業人員或公會進行監驗。
其實,在2016年2月初高雄美濃發生地震,導致台南維冠金龍大樓等多處建物倒塌,釀成115人死亡的慘劇,為了強化建築執照審查及勘驗機制,內政部在2018年初提出《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會火速通過後,也送進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
當時除了行政院版本,也併案審查其他委員對《建築法》的相關提案,最後在同年5月初通過委員會初審,因部分條文被保留,全案仍需交由黨團協商,最後卻石沉大海,加上立法院有「屆期不連續」原則,第三方監驗機制就此胎死腹中,到現在近6年的時間,立委都有零星提案,也不見行政院再次提案修法。
草案進入委員會審查,雖然可出委員會,一般若有保留條文要協商,很容易就出現屆期不連續(示意圖)。吳家豪攝
避免震災釀傷害 第三方監驗機制修3大重點回顧行政院版本的重點,主要有3項,首先將防火避難設計審查提升至法律位階,授權中央訂定外審單位監督辦法,並要求結構外審於開工前完成設計審查。
接著是強化施工勘驗,明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由第三方勘驗確實按圖施工,勘驗合格方能繼續施工;在落實竣工查驗,應由第三方查驗合格,檢附合格證明,始得申請使用執照,以補行政機關查、勘驗人力不足。
修法重點與現行面臨的問題相符,且台南維冠大樓事件之後,民氣可用、修法應該打鐵趁熱。不過,不願具名的技師指出,修法涉及到建築師、承包商和建商等的利益,過去發生損鄰或施工損害時,只要建商的監造人和工程人員進行安全認定後,送各地主管機關備查即可,幾乎是球員兼裁判。
第三方到場建案問題全曝光 建商有後顧之憂況且,每個建案不見得都有建築師、工地主任或工程人員盯著,若要緊迫盯場,本來平均可以接100場,可能都會縮水剩1/3左右,若有第三方勘驗或查驗,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原本要監工的人都不在現場,恐怕不只是查驗的問題,而是違法情事先被舉報出來。
該名技師說,竣工查驗必須要合格才能申請使用執照,對建商而言「是個大麻煩」,倘若使照遲遲申請未過,將會影響到後續的交屋或其他工程進度,一旦延遲交屋不僅要賠償消費者,還會面臨違約問題,建商自然不希望多一道流程要走,況且,第三方監驗機制的費用由建商買單,除了增加成本,也會排擠其他下游廠商的預算。
北市府規定地下層開挖達12公尺必須審查結構,基泰大直卻只開挖11.95公尺方式躲避審查,若無第三方監驗機制恐怕很難抓建商的規避手法。廖瑞祥攝
比照結構外審概念 第三方監驗機制修法反被檢討曾經參與修法的人士無奈地說,《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法條架構和意旨都很明確,況且,引入第三方監驗機制的概念,就如同已經實施20多年的結構外審一樣,但審查時,部分委員提出的意見,仔細聆聽就知道是認真審查,還是有意護航,比如委員「擔憂」第三方監驗機制會出現責任不清、審查曠日費時等,其實參考結構外審的現況,這些都不是大問題。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感慨,從過去到現在發生重大災害,各界都喊著要檢討、修法,行政部門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端出個別的法條來因應,從來沒有全盤檢討建築政策跟建築管理政策,導致國內建築法規沒有一個統合性的方向,修法已延宕4年以上,大直民宅坍塌後,可立即有所行動,卻毫無作為,可說是行政惰性,無奈的是本屆立委任期即將結束,第三方監驗機制又是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