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6/30)為遠亞併合併契約期限日。遠傳表示,雙方合約不予展延,會依據公平會審議出爐時間和附帶條件再進行評估。圖為遠傳總經理井琪。資料照
公平會於5月中旬正式受理「遠亞併」審查,原訂6月下旬提出准駁意見;但目前確定已進入延長審查階段,最慢在9月14日前會公布審查結果。遠傳與亞太電信今(6/30)皆發出重訊,遠傳重訊指出,合併契約期限雖已到期,「雙方合約不予展延」,但話又沒有說死,表示「會依據公平會審議結果出爐的時間和附帶條件再進行審慎評估。」
遠傳與亞太電信在112年5月1日公告如下:
「至112年6月30日止,如仍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處分者,應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延長期限等相關後續事宜,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112年8月31日為止」。
今日(6/30)遠傳再度發出重訊,主要內容如下:
「遠傳與亞太電信合併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目前仍在公平交易委員會審理中。雙方將依約處理,並持續審慎評估本合併案相關事宜。」
至於亞太電信也發重訊表示,「由於合併案目前仍在公平會進行審理,雙方持續依合約進行中。」
遠傳指出,合約雖沒有要繼續展延,但會秉持當初合約精神,審慎評估本合併案相關事宜,譬如公平會審理的時間,也有可能公平會會同意不禁止本案結合但會給附帶條件。因為之前NCC已經額外提出19個附款條件,因此若公平會也提出附款,遠傳將會審慎評估此合併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