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借貸平台涉違法吸金 金管會示警4風險、最重罰5億元。資料照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 im.B」驚爆負責人涉捲款逃跑,涉嫌非法吸金25億元,金管會表示,im.B的母公司臺灣金隆科技公司並非金管會會核發營業執照及監理的金融機構,但疑涉銀行法第29條規定「非銀行不得收受存款」, P2P 借貸平台有四大風險,民眾從事借貸行為要有風險意識。
P2P平台「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進行民間借貸媒合,P2P平台即將所有需要融資的個案,評比風險等級,找到欲放款的金主,對外標榜一年最高達11%利息收入,如今爆發出捲款潛逃事件,自救會已達逾5千人。
銀行局表示,若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一項規定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1億元以上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
根據銀行公會統計,到今年3月底止,有3家銀行跟P2P借貸平台有合作關係,已要求銀行若有合作要在官網公告,根據統計,這3家和P2P借貸平台的銀行分別是遠銀、永豐銀、王道銀行。
金管會也提醒民眾從事借貸行為要有風險意識。風險一:貸與人與借用人互不相識,對於倒帳風險難以合理預期評估。風險二:網路借貸平臺如經營管理能力不足,內部控制不佳可能發生捲款潛逃、詐欺,或資訊系統因駭客入侵致交易資料遭竄改、交易款項被盜或個人資料外洩等侵害權益事項。
風險三:貸與人出借後,款項非可隨時收回,縱使有債權讓與之機制,但不保證讓與成功,貸與人會面臨流動性風險。風險四:借款與存款不同,不能保證收回,民眾對未來的損失或糾紛需審慎評估並注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