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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兆豐銀寄錯貸款收據、金管會開罰200萬 重訊公告:已採取改善措施

    2026-11-05 09:25 / 作者 邱怡瑄
    兆豐銀行。兆豐銀行提供
    金管會銀行局昨(4)日公告,兆豐銀今年4月7日把裝封有他人貸款繳息資訊的貸款利息收據,誤寄送給客戶,顯示未確實督導受委託機構建立妥適的內控制度。兆豐金控今日(11/5)發布重訊,代子公司兆豐銀行公告受金管會核處罰鍰新臺幣200萬元,並針對未來因應措施,表示已採取相關改善措施並落實執行。

    銀行局指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未確實督導受委託機構建立妥適的內部控制制度,使該機構於2026年4月7日辦理該行貸款利息收據的裝封作業出現缺失,將裝封有他人貸款繳息資訊的貸款利息收據寄給客戶,有未確實執行作業委託他人處理的內部作業制度與程序,且就客戶個資保護涉有缺失。

    銀行局表示,該行上開缺失同時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3項,及行為時「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6條第1項,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等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予以核處,裁罰結果為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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