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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口原油基金配售「自肥」6千萬! 胡亦嘉涉特別背信一審重判7年、嫩妻無罪

    2026-07-29 15:13 / 作者 侯柏青
    台北地院審理時,胡亦嘉(前)與妻子莊郁琳(白色大衣者)一併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被控配售「街口布蘭特正2」ETF基金時,獨厚特定買家從中獲利6千多萬元,台北地檢署2022年9月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等罪嫌,起訴胡亦嘉、其妻莊郁琳、前街口投信董事長王律傑等6人。一審台北地院歷時近4年審理,今天依特別背信罪判胡亦嘉7年、偽造文書6月、王律傑4年6月,妻子莊郁琳無罪。全案可上訴。

    北院今天依特別背信罪重判胡亦嘉7年、另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王律傑判4年6月;WINNER公司實際負責人楊立偉判1年,但宣告緩刑4年;胡亦嘉親信詹淑玲依偽造文書罪判4月,宣告緩刑2年。至於前董事陳志睿、胡亦嘉妻子莊郁琳則判無罪。

    檢方查出,街口投信於2020年6月起,辦理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基金時,未公平配售給投資人。胡亦嘉與其妻子莊郁琳、街口投信繼任董事長王律傑等共6人,涉嫌利用TRILL和WINNER兩家外國公司名義,以低價在初級市場買進,隔年1月在次級市場高價賣出,「左手賣右手」不法獲利逾6655萬8千多元。

    檢方發現,這項操作讓想要申購基金的投資人,成本大幅增加15億。而胡亦嘉為掩飾關係人交易,後續涉嫌變造董事名冊、偽造董事會授權文件等,甚至偽造香港律師執行見證認證文件,以防止最終受益人的身分曝光。

    胡亦嘉妻子莊郁琳也被捲入官司。資料照。白廷奕攝

    北檢於2022年9月依《證交法》特別背信、《刑法》背信及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嫌,起訴胡亦嘉、莊郁琳夫婦、王律傑、前董事陳志睿、胡亦嘉親信詹淑玲及地產大亨楊健一之子、WINNER公司實際負責人楊立偉等6人。

    胡亦嘉在北院開庭時否認不法,他主張,自己從未否認基金買賣,而買基金ETF盈虧自負,同樣是石油正二ETF,另一家投信的行為明顯損害基金資產,脫離追蹤標的,導致ETF下市,讓數萬投資人損失上百億,金管會卻僅罰60萬元。為什麼同樣的行為,只有他被指控背信?

    他感嘆,相較之下,街口投信操作穩健,沒有投資人或公司受損,他卻被移送起訴並境管超過3年,他認為自己「遭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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