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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50% 全國237萬人受益共享80億元減稅利益

    2026-06-25 16:21 / 作者 吳馥馨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所得稅法,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50%。資料照,廖瑞祥攝
    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126條修正草案,增加受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50%,以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財政部賦稅署試算,全國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共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共約80億元。

    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表示,修法前每人免稅額10.1萬元,修法後免稅額每人增加到15.15萬元。以所得稅級距5%至40%來算,若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每人可增加減稅2525元至2.02萬元;若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更可省稅5050元至4.04萬元。

    以租屋自住、育有1名6歲以下子女的3口之家為例,綜所稅免繳稅門檻將由114年度的年所得131.9萬元調高至115年度的140.95萬元;若租屋自住、育有2名6歲以下子女的4口之家,免繳稅門檻將由114年度的年所得164.1萬元調高至115年度的178.6萬元。

    李志忠表示,若能完成立法程序,追溯自115年度適用,也就是民眾於明年5月報稅時,即可列報減除。

    行政院會今天也通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之1、第6條,以及《土地稅法》17條之1、19條修正案。授權地方政府對符合住宅法第4條規定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持有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及其坐落土地,從原本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1%、房屋坐落土地的地價稅2‰,得再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

    不過,官員也補充,這項優惠政策是在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1%基礎下所衍生的婚育宅,因此會比照房屋稅2.0排除高價房屋適用;六都及新竹縣市排除房屋現值前1%,其他縣市排除房屋現值前0.3%適用。

    李志忠表示,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若修正通過,才能援此授權地方政府通過自治條例,對婚育家庭再適當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預計有100萬戶以上受益,減稅利益約50億元至75億元。

    李志忠也表示,少子女化是中央和地方都共同面對的危機,相信各地方首長拿到法據後,會評估轄區內婚育家庭的需求適當減免婚育家庭的房屋稅與地價稅,中央與地方一同協力面對少子女化議題。若順利完成立法,預計明年5月房屋稅單、11月地價稅單可以適用。

    至於企業提供托育服務支出可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加倍減除至200%,李志忠表示,預計明年元旦生效,後年報稅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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