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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金釵」葉美麗有罪!掏空誠美材、高買蘇震清持股 一審重判7年

    2025-11-28 11:26 / 作者 白廷奕
    台北地院今天宣判誠美材掏空案,時任副董葉美麗被重判7年。資料照。陳品佑攝
    偏光板大廠誠美材(4960)前副董葉美麗,被控與郡宏光電前董座林勇任合謀,利用旗下子公司茂豐貿易、茂宇投資進行假交易,並高價購入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的郡宏股票,共計掏空誠美材等公司2.2億餘元。台北地院今日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判葉美麗應執行7年徒刑,林勇任應執行6年。方姓助理因協助葉美麗製作不實採購單,判應執行2年。可上訴。

    誠美材原是奇美集團轉投資偏光板公司,原名奇美材料,由當時的奇美實業總經理何昭陽兼任董事長。後來奇美電子與鴻海集團旗下群創光電合併,奇美集團退出董事會,並於2018年更名為誠美材,何昭陽引入新金主,即號稱「股市四大金釵之一」的葉美麗出任副董事長。但隔年葉美麗卻召開董事會解除何昭陽職務,改選自己為董事長,一度引爆經營權糾紛。

    兩人爭奪經營權之際,葉美麗卻被檢舉利用茂豐掏空公司。

    北院合議庭認定,葉美麗、林勇任為了使郡宏公司上市,讓茂豐以不合理的高價向郡宏購買ITO導電膜,減少郡宏庫存並增加收入,導致誠美材和茂豐受損7675萬元。

    合議庭也認為,葉美麗為了取得個人資金,趁著郡宏委託茂豐採購COP原料的機會,指示方姓助理製作不實採購訂單,導致茂豐必須先委託由葉美麗實質掌控的寶兌公司,向日本郡是公司採購COP原料,製造逐層下訂的假交易,郡宏預付部分貨款給茂豐後,再由茂豐給付全額貨款給寶兌,再假裝寶兌委託葉美麗掌控的捷揚公司進行代收代付,據此挪用茂豐資金,造成誠美材和茂豐8825萬元損害。

    此外,郡宏公司股票每股實際價格僅4到5元,葉美麗為了提高郡宏股價,私下允諾蘇震清以每股15元價格收購他及友人持有的郡宏股票,再由方姓助理倒填日期,製作不實股權價值評估報告,由茂豐、茂宇兩家公司買單,導致誠美材集團受有6294萬元損害。

    北院認定,葉美麗總計掏空2億2794萬元。

    前立委蘇震清另外涉及貪污案,日前到高院出庭。資料照。侯柏青攝


    法院考量,葉美麗和林勇任處於本案核心要角,犯罪參與程度高,犯後卻未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判葉美麗應執行7年有期徒刑,林勇任應執行6年。至於方姓助理參與程度雖低,但也未坦承犯行,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憑證罪,判應執行2年。本案可上訴。

    至於蘇震清的部分,當時他曾被懷疑利用助理當人頭,與葉美麗共同掏空誠美材,不過北檢調查後認為他罪嫌不足,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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